林来梵教授――幽默中的法学真谛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7-12-29 点击次数:935

    温和的外表下隐藏着犀利的法学洞察眼光,高大的身姿里透露出法律人的一股浩然正气,幽默的言语里时时展现出思想的深邃――他,就是第二期法思讲坛的主讲人――林来梵教授。
    光鲜的人生经历让所有未见过他的法学院大一新生对他充满了好奇:一个负笈游历东瀛八载的学子,一个曾经的香港高校教授,一个在北大和人大享有一定声誉的老师,会为我们带来一场怎样的法学盛宴? 林教授精彩的演讲给了我们一个最好的答案。
    林教授的演讲围绕“怎样进入法学思维”这一主题作了三部分的论述:第一为什么是法学思维;第二是怎样才能适切地进入法学思维;第三为如何避免陷入法律思维的陷阱。整个演讲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进行着,林教授用深入浅出的语言剖析着深奥的法学道理,带领同学们走进法学的宏伟殿堂。
在第一部分中,林教授用了“取款机的美丽‘错误’”和“该不该给懒汉送早饭”两个生动的例子引起同学的思考:作为一个法律人,到底我们应该用怎样的思维去分析问题。从他的分析里,我们明白了法律思维就是以法律规范为准据的思维,作为一个法律人,就要像美国大法官霍姆斯说的那样:以法律为圣经,以法律为一个共同的准则! 林教授又用了法律是“带着规范的镣铐跳舞”这一生动的比喻告诉我们法律思维的本质特点就是它所要解决的不是“事实命题(to be)”而是“规范命题(ought to be)”.
    第二部分的进一步阐述里,林教授借日本著名法学家渡边三洋对法的解释“法是凭借语言所形成的逻辑体系的产物”以及语言的分类学说向我们阐明法学语言仍是一种自然语言,只不过它拥有了理性,价值中立性,确定性和逻辑性的特点。判断法学语言的指标为可分析性及最少争议性。我们也从中了解了何谓法学语言的“波浪宽度”,实实在在拓宽了大家的视野。
     第三部分中,林教授解答了一直以来存在于大家心中的一个疑惑:如果法律本身有问题,What will you do?――在这一部分,通过他的讲解,我们了解了以英国哈特为代表和德国拉德布鲁赫为代表的法学实正的主义观点,即法律就是法律。更了解了如果法律有问题,我们要对法律本身进行两方面的反思:法律体系内部的反思和法律体系外部的反思。我们应当通过加强法的正当化,即出台良法和建立排毒机制和在对法律的“遵从”和“反思”之间保持张力的手段解决这一问题。
整场讲座在融洽的氛围中有序的进行,在教授与同学交流的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积极发言,林教授也尽力给出最详尽的解答,师生之间达到了良好的共通,同学们不时对林教授精彩的解答报以热烈的掌声。
    林教授让我们看到作为一个法学人所应有的严谨与务实的态度和孜孜以求的钻研精神,作为一个学生,我们也应该透过严密的,确定的法律概念,运用逻辑推理,去解释,适应,发展法律,为祖国的法制化进程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