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为基 正义为魂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5-17 点击次数:2242
――记法律硕士实务课程《法官裁判实务漫谈》
文/章颖逸 摄/赵攀
2008年5月14日下午13:30,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汤海庆老师在之江校区3号楼305为光华法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送上了题为《法官裁判实务漫谈》的实务课程。
按照春学期以来实务课程的惯例,首先是向汤海庆老师颁发光华法学院的实务导师证书。在吴勇敏教授的主持下,费英勤书记将红皮聘书递到了汤老师的手里,张子法副书记和李有星教授也与同学们一起见证了这个简短而庄重的时刻。
接着,实务课开讲了。汤海庆老师用幽默的语言抛出了今天的主题:法官的裁判方法。先从裁判案件对法官的基本要求切入,汤海庆老师讲了三方面的要求:第一,胸怀正义,不可轻视一般人的正义感,作为一名法官,首先要有正义感,其次再讲法律技巧;第二,尊重国情,尊重历史,中国百姓有发现客观真实的权利;第三,善于比较,善于衡平,在这方面,汤海庆老师着重阐述了面对案件时怎样进行“利益衡量”,提出了五个要点,即其标准应是中等偏上的;区分民事和商事裁判的不同标准;应符合比例。考虑程序成本;不能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之后,汤海庆老师围绕六个方面讲授了法官在裁判案件应注意的问题:第一,不能过于追求立法本意;第二,不能过于崇拜司法解释;第三,不能总认为法律有缺陷;第四,不能死抠条文的字面意思;第五,不能固守成规,要跟随时代发展;第六,不能只看表面,要抓住事物本质。
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使得汤海庆老师在论证每个观点的时候都可以随手拈来一个个活生生的实际案例,这有力的支持了他的观点,也让同学们切身体会到了法官这一职业的魅力所在。短短的两个小时眨眼间就过去了,希望很快就有机会再次聆听到与实践如此贴近的讲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