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简报
2008年第1期(总第30期)
光华法学院党政办公室 200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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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致辞――孙笑侠院长在学院2008年元旦联欢会上的讲话
光华法学院召开二届三次教代会
孙笑侠在光华法学院第二届“双代会”三次会议上的报告
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先生与光华法学院教师进行座谈
铁肩担道义 妙口出华章
――记贺卫方教授之学术讲演《事实真相与司法制度》
孙笑侠院长在2008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会议暨第四届法律硕士论坛上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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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致辞――孙笑侠院长在学院2008年元旦联欢会上的讲话
各位老师、诸位同事,大家好!
2007年,是我们难以忘怀的一年。她是求是书院和育英书院建立110周年,是之江校园建立100周年,是中国法学教育100周年,是恢复法学教育30周年,是我国JM教育10周年,是光华法学院成立的一年。
就在这一年,光华法学院终于在风雨过后的明媚阳光里诞生了。我们搬进之江,触摸历史。教书育人的前提是热爱学生,我们从此开始营造“以学生为本”的师生互动的校园文化。教授委员会机制正式运行,开启了我院学术事务决策的新机制,为“建设一流法学院”创造了条件。
就在这一年,我们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师资,首批拥有共同志业的青年学者已经加盟。学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管理及图资队伍率先进行了队伍自身的改革和工作制度的改革,正走向规范化和高效化。
就在这一年,校庆活动扩大了学院对外的文化影响力,我们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育水平评估,通过了“平安校园”的评估验收。
更为可喜的是,就在这一年,我院获得了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我们的宪法与行政法学,被审核批准为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我们深深懂得,发展机遇来之不易,我们也深深懂得,要发展必须改革。2008年是我们改革和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有校领导的支持,有教授委员会的支持,我们有全国各兄弟院校法学同仁们的支持,我们的改革一定能够成功,我们教师的学术水平一定会快速提升,我们的学生一定会对老师们的工作更加满意,我们的学科建设一定会跨向新的高度!
在除旧迎新之际,祝愿全体离退休老师们健康长寿、永葆活力!祝愿新引进的老师们在杭州在浙大生活如愿、学术精进!祝愿全体教职员工身体健康、事业进步、生活美满!
光华法学院召开二届三次教代会
2008年1月11日下午1:15,光华法学院二届三次教代会在之江校区7号楼106室举行。光华法学院院长孙笑侠,党委副书记胡炜、张子法等学院领导以及来自全院各基层单位的教职工代表共21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张子法副书记主持。
孙笑侠院长向与会代表作了2007年度工作报告。孙院长指出,2007年,学院制定了 “十一五”规划和“八年”规划,成立光华法学院启动崭新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广泛引进海内外青年学术人才;学科建设又一次实现了跨越式地发展,我们获得国家重点学科,建立了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开始营造“热爱学生”的师生互动的校园文化气氛,通过课堂内外进行教书育人,把法律职业素养训练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积极组织庆祝建校110周年活动,积极配合学校万无一失地确保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顺利通过,努力创建平安校园;开展实施“八年规划”中关于教育改革的计划,充分论证并试行了本科教育的本硕连读六年制教学方案,改革研究生教学制度;以“一流”高起点来加强管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及图资人员,圆满完成了管理与图资队伍与工作机制的第一步改革;对外学术与教育交流向深度合作发展,举办高层论坛,为中央与地方服务,不断扩大我院的学术影响力;提出了两步走的发展目标,并且将通过五个转变来支持“十一五”目标的实现。在过去的一年中,学院以“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和院庆60周年庆典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学院各项事业,举行了“法律与人文”学术研讨会、“法院院长/检察长论坛”等一系列有影响的活动。学院同时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新的教学理念,探索改革新的教学培养模式,在科研、教学、对外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最后孙院长对2007年学院财务工作向与会代表做了说明。
随后分管工会工作的光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子法同志作了2007年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与会代表踊跃发言,审议讨论了院长的工作报告和学院财务报告以及学院工会财务报告,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代表们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增补张子法、张云、吴卫华、高艳东四位同志为学院工会委员,费善诚同志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
光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胡炜同志最后讲话。他指出,2007年的光华法学院经历了跨越式发展,广大教职工倾注了诸多心血,学院的凝聚力加强。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应更好发挥党联系广大教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广大教职员工服务,使大家能心情舒畅地在我们这个大家庭中快乐工作。最后,他祝贺光华法学院二届三次教代会取得圆满成功并预祝各位代表新春快乐。 (光华法学院工会)
孙笑侠院长在光华法学院第二届“双代会”三次会议上的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学院行政班子的委托,向大家报告一年来的工作。请各位代表审议。
2007,是光华法学院师生们难以忘怀的一年,她是求是和育英书院暨浙江大学建立110周年,是之江校园建立100周年,是中国法学教育100周年,是浙大开始西迁70周年,是恢复法学教育30周年,是我国JM教育10周年。就在这一年,光华法学院终于在明媚阳光里诞生并揭开历史性的一页。 我们搬进之江,触摸文脉,师生互动,科学发展,和谐进取。
在学校的正确领导下,在光华教育基金会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教授委员会与学校各部处的大力支持下,学院党政班子与全院师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弘扬“求是创新”校训和 “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院训,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光华法学院开启了迈向国际一流法学院的崭新篇章。
(一)进一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光华法学院“十一五”规划和“八年”规划。
根据全国科技大会的精神、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总体发展目标、学校和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总体精神以及学校与光华教育基金会达成的协议书之精神,立足我国法学院建设的实际并借鉴国际一流法学院的惯例与经验,在充分调查与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学院制定了《发展规划及其实施方案(2007年至2015年)》(草案)。“八年”规划明确光华法学院的目标是“国际一流水准”的法学院,期望通过八年努力,成为中国最优秀的法学院之一,实现办学国际化与多元化。
(二)成立光华法学院,启动崭新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好开局工作,引起全国法学界关注。
4月20日,隆重的光华法学院成立典礼,充分显示了学校领导和光华教育基金会对光华法学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也充分展示了学院师生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的精神风貌;强大的嘉宾阵容,带来了海内外各界对光华法学院的祝福与期望。这是光华法学院的成功开局,也昭示了光华法学院的美好愿景。据报道,《法制日报》评选2007年十大法学新闻、全国法学教育十大新闻均已经确定光华法学院成立为十大新闻之一。
为实现学院管理权与学术判断权相对分离,我院正式启动光华教授委员会会议制度。光华教授委员会按计划分别于4月和10月召开会议,首次进行职称和硕博导增列的自主评审。这是学院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教授委员会机制正式运行,开启了我院学术事务决策的新机制,为“建设一流法学院”创造了条件,也引起法学界的极大关注和热切期待。虽然我们对新事物有不熟悉或者不适应的情况,但是不久的将来,事实将会证明:我们的改革是符合大学与教育发展规律的;历史将会证明:这是符合一流大学发展目标的,是符合学者和学生心愿的。
(三)广泛引进海内外青年学术人才,学科建设又一次实现了跨越式地发展,我们获得国家重点学科,建立了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面向海内外引进人才。学院自成立,即以强大的力度、优厚的条件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有共同志业的法学学者,目前第一批引进人才的多数多数老师已经到位,第二批引进的人才也陆续到来,为各学科点的研究和教学充实了新鲜的力量。
在校领导的直接关怀和支持下,我院宪法与行政法学在2007年国家重点学科的评审中,获得各院校专家们的一致好评,被审核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今年还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获得法学博士后流动站。这两项学科建设成效是对光华法学院尽快实现规划的目标,健步迈向国际一流的重要推进。
(四)配合学校完成之江校园第一期修缮工程,优先确保学生与教学,实现了顺利和谐的院址搬迁,百年校园焕然一新,菁菁校园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根据之江校区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校园内大多建筑的修缮方案需要国家文物局批准的实际情况,学校制定了对之江校区建筑物分阶段修缮的方案,学院积极配合学校优先考虑对学生学习、生活、锻炼场所的修缮工作,为光华法学院在秋天能够按时迁入之江校区做好准备工作。从8月30日开始至9月29日,历时一个月的搬迁工作过程,我们克服了无数的困难,在未出现任何意外情况下,圆满实现了顺利、和谐的搬迁工作。
(五)开始营造“热爱学生”的师生互动的校园文化气氛,通过课堂内外进行教书育人,把法律职业素养训练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
为了促进光华法学院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氛围和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学院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制度,如教师定期答疑与会见制度、学术讲坛与法律实务专题报告会制度、鼓励教师开设以其名字冠名的“案例讨论课”制度、实行出勤、年终考核及交通津贴制度、建立周五师生聚餐制度和教师免费午餐制度等,并规定考勤及履行职责的记录将作为定级、定岗、晋升职称的参考依据。我们已经有专人负责组成团队完成了“法律诊所”课程的设计与备课,一些老师已经形成了习惯,利用更多的时间与学生举行读书沙龙、师徒登山、周末茶聚等等活动蔚然成风。努力引入校外资源,举办各种主题的学术性或实践性讲座,本学期已经达到十余次。通过课堂内外进行教书育人,把法律职业素养训练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
我们从此开始营造“以学生为本”的师生互动的校园文化。我们坚信教书育人的前提是热爱学生,老师们除授课之外,坚持每周都与学生有见面的时间。这是最令同学们感到满意的事,我在此以同学们向的名义光华法学院的老师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积极组织庆祝建校110周年活动,积极配合学校万无一失地确保本科教育评估工作顺利通过,努力创建平安校园。
以学校110庆典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学校的求是创新精神,积极倡导“爱国家、爱学校、爱老师、爱学生”,深入开展“爱校、荣校”活动。在校庆期间,学院召开了校友座谈会、召开光华法学院校友会筹备会议等各项庆祝活动。通过校庆活动,团结和凝聚了全国各地的校友,大家为母校光华法学院的建设献计献策,贡献各自的力量。
针对今年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育水平进行的评估工作,学院多次召开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专题会议,在全院师生中进行宣传和动员,提高全院师生对本科教学评估的认识,制订行之有效的工作计划,对教学工作评估进行总体部署和科学安排,真正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为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育水平评估做出了应有的努力,并推动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坐落在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之江校区这一独特的地理环境,学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设平安校园的目标和重点;通过在师生大会上宣传建设平安校园的重要意义、组织师生参加之江校区“ 11.9”消防实战演练等活动,使广大师生员工认识到,创建“平安校园”的重要意义。
(七)开展实施“八年规划”中关于教育改革的计划,充分论证并试行了本科教育的本硕连读六年制教学方案,改革研究生教学制度。
学院根据学校的部署,充分利用学校进行进行改革的契机,根据学院的“八年规划”的要求和“ 培养专业典范、追求社会公义”的教育理念,汲取国内外著名高校的有益经验,积极开拓创新,对2007级本科开始试行本硕六年制的教学方案,这为解决我国法学教育界的共同困境、实现通识教育和职业教育相结合理念具有现实意义。
我们还对研究生课程设置上进行大力变革。研究生课程设置的主要改革如下:(1)硕博士通课;(2)师资不区分职称;(3)学生不区分专业;(4)教师与学生均自愿开课与选课。经两个小学期的教学实践,初步获得了预期的效果,研究的教学质量有明显提高,硕士博士同课堂不仅能够适应,而且获得了意想不到的相互促进的效果。当然这项改革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与深化。
此外,深入细致地组织开展博士质量调查评估工作。通过调查问卷,访谈调查,博士学位论文进行抽样评价等,形成了一份全面的博士质量调查报告,全面分析和评价目前博士质量状况,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成因;通过比较和研究,找出我学院博士研究生教育先进水平的差距与原因;提出今后博士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思路和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措施,及建立博士生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议意见。
(八)以“一流”高起点来加强管理,面向社会公开管理及图资人员,圆满完成了管理与图资队伍与工作机制的第一步改革。
一流的法学院应当要有一流的管理队伍与管理机制。我们在成立光华法学院之后的重要任务就是管理队伍与机制的改革。同时,为提高行政人员的敬业精神和工作效率,首先在行政办公方面达到一流法学院的水平,学院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全体管理岗位,组建了全新的光华管理队伍,目前光华法学院的管理及图资队伍正走向规范化和高效化。学院各行政工作部门及图书馆全面服务于教学科研工作,提供给老师们基本的工作保障,为学院与学校的沟通起到中介作用,为院领导决策起到参谋作用,我们完全可以说,到今天为止,我们已经圆满完成了管理队伍与工作机制的第一步改革。
(九)对外学术与教育交流向深度合作发展,举办高层论坛,为中央与地方服务,不断扩大我院的学术影响力。
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呈现多元化和纵深化发展,与海内外著名法学院加大联络力度,如与印第安纳大学 (Bloomington)法学院签署有史以来最实的合作协议,两院的师生将定期互访交流,互免学费,相互资助访问学者;进行学术合作与交流,共同举办国际会议、学术论坛等。印第安纳大学(Bloomington)法学院将提供经费接受我院的教师和学生在美攻读SJD、LLM、JD,并接受我院的一批自费留学生;与日本神户大学实现了正常的互派教师进行学术访问和讲学;首次与Thomas Jefferson Law School合作在我院举办了为期三周的夏令营,此次夏令营,突破了以往国际交流的形式,共有美国、加拿大和光华法学院的学生总计约60人参与,给法学院增加了前所未有的真正国际化的气氛,学生感受到了国外法学院学习的特点与气氛,也对美国的法学教育有了切身的体验。该项目被美国律师协会(ABA)评为“20年以来最优秀的海外项目之一”。
学院于7月和10月分别成功举办了首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论坛”和“2007律师国际论坛”, 这是海内外知名法学家,业界杰出精英的法学盛会,与会的专家学者以开放的姿态进行了坦诚而充分的交流,他们共商我国法科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共同探讨中国法学教育的未来,并对我院的建设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与建议。
我们积极为中央立法和省级地方立法开展立法咨询与论证工作;特别是为浙江省和杭州市人大进行法规论证达二十余件次;有两位教授受中央政法委指派参加“百名法学家全国巡回演讲”活动;承担司法部和教育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改革提供论证;利用《物权法》、《劳动法》、《企业所得税法》等新法颁布之际,举办专题讲座,受众达10万人以上;积参与杭州市西湖区街校共建,并被评为优秀单位;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共同合作的《余杭法治评估研究》项目,被余杭地区用来全方位评估法治成效。学院还与江西、新疆、深圳等地进行合作,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和继续教育基地。
以上工作成绩的取得,都是在院党委的支持、保证和监督下进行的,我院基层党组织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构建了学院惩防体系、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反腐倡廉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院务公开,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学院内设机构的调整工作,任命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探索后备干部培养锻炼的途径。
制定并实施学院党建工作规划,完善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加强学院党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学院教职工党总支和学生党总支。认真抓好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
加强对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加强教代会工作制度建设。支持学院工会、团委与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法硕协会的工作,指导上述部门按照各自的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各位代表,同志们:
回顾学院一年来各方面的工作,应该说我们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学校的一贯支持,离不开教授委员会的支持,也离不开全院广大师生的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目前的发展水平和状况与我们建设一流法学院的目标相比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着差距和薄弱环节,学院目前面临加强学科建设、理顺各项关系、建立院内制度、校园二期修缮、院班子建设等问题,主要有如下四点:
(一)引进人才问题迫在眉睫,2008年申报一级学科博士点的工作即将启动,其成功与否在于我们能否以最快的速度引进高端的法学人才。
(二)需要建立各项制度,理顺各类关系。比如人事制度、薪酬制度、科研制度、教学制度、管理体制等等。目前学院存在着改革、发展与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在现有体制内的政策和惯例与体制外政策和惯例之间的关系,也需要通过制度来探索和完善。
(三)之江校园的二期修缮工作亟待加快。目前,学院的教师和管理及图资人员均在临时场所办公。之江校区的钟楼、主楼、图书馆、5号楼是光华法学院将来的正式办公处,属二期修缮工程,这些建筑均已历经整整一个世纪,是之江校区最具有代表性的建筑。二期工程的及时修缮,既能改善光华法学院的办公条件,又能使之江校区展现出它的无尽魅力。
(四)学院领导班子建设问题。
学院目前的工作是双重的,既要完成学校与学院发展的各项常规工作,又要解决学院在建设和改革过程中的各项新任务、新问题,学院班子亟需增加人手,以便学院以更为有力的步伐实现既定目标。
2008年,是光华法学院运行的关键一年,学院重点工作的设想是:
(一)学科建设争取获得新的突破。力争获得1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把法学理论学科建设成为省重点学科;
(二)重点引进1组(8至10人)学科建设急需的人才,拟引进包括:刑法、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法、民商法学、诉讼法、法学理论、法史学、国际法等学科在内的学科学科骨干;
(三)继续深化法学本科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立足中国现实,把国际上先进的法科教育理念与经验,合理地融入本土法学教学制度,以形成具备国际水平的国内最新型态的法科教育模式;
(四)理顺各类关系,制定一整套严密、科学、符合学院发展规律的制度,改革人事与薪酬制度,通过一系列新体制与新制度的建立,推进学院学科建设;
(五)继续加强为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提供论证服务,为国家的法治建设服务。完成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在职攻读)教育培养方案的改革工作。
(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学院国际化多元化办学。
有计划地组织对外交流,主动有效地扩大对外合作交流的面,提高对外合作交流的质量,特别是加强与欧陆、北美和东亚的著名大学的交往,重点是德、法、意、英、美、日六国的著名法学院。
(七)配合学校完成之江校园二期修缮工作。
之江校区二期修缮工程包括钟楼、主楼、图书馆、5号楼,这些建筑均已历经整整一个世纪,学院将继续聘请海内外的专家参加我们的修缮咨询委员会的咨询工作,确保之江校园的二期修缮工程顺利完成,使之既具备现代办公功能又能焕发出新姿和魅力。
(八)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学院改革和发展。
深入宣传学习贯彻党十七大报告精神,积极为浙江省和地方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加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模范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全院师生谋利益。充分发挥党委保证监督作用,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学院党政班子要掌好权、用好权,塑造党的形象。人民网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党总支和学生党总支的职能。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坚持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为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先进性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在学院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继续做好统战工作,继续加强对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工作的领导。
展望新的一年,我们将会有更多、更大、更重要的事要做,有更多新引进的老师来到光华法学院工作,更多的优秀学生来到光华法学院求学,我们的管理队伍的效率会有更好的表现,我们的图书馆会有更多的书和更好的服务,我们多数的教师薪酬会更合理地体现出其水平,老师们的科研与教学积极性会被激发出来,师生密切互动的关系会更增强,我们的教学水平会有质的飞跃,我们的科研水平会有迅速的提高,我们的学科社会影响力会进一步强化。
各位代表、同志们,明年是我们学院发展非常关键的一年,希望全院广大干部和教师按照学院“十一五” 规划和“八年”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加快建设一流法学院的步伐,紧紧围绕学科建设这个中心,统一思想、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团结进取,以崭新的面貌投入到学院的各项工作中,为顺利实现我们规划中所确立的目标而努力!
最后,我代表学院党政班子,祝愿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生活幸福、工作顺利! 2008年1月11日
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先生与光华法学院教师进行座谈
2008年1月15日上午,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我校78级校友王胜明先生,围绕着人大法工委参与立法的工作情况,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部分教师进行了座谈。座谈由孙笑侠院长主持,参加座谈的有法律系吴勇敏主任、翁晓斌教授、李华副教授等中青年教师。座谈在热烈而友好的气氛中进行。孙笑侠院长先向王胜明先生介绍了光华法学院的发展情况,并代表光华法学院师生对王胜明先生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王胜明先生首先祝贺了光华法学院的迅速发展及在法学界声名鹊起的影响力,随后回忆了自己在母校(原杭州大学)学习、生活的美好时光。在近两个小时的座谈中,王胜明先生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向在座的教师介绍了人大法工委的职责与地位、参与立法的程序、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一些重大法律的立法背景,为在座的教师提供了大量珍贵的第一手立法资料与立法信息。参加座谈的教师受益匪浅,并就各自关注的立法问题,如《民事诉讼法》的修改、重大法律的立法动因、民间法律汇编的效力与合法性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向王胜明先生进行了请教,王胜明先生一一进行了细致解答。通过座谈,光华法学院教师获得了更多的研究素材、了解到了更多的前沿性立法资讯、拓宽了各自的学术研究视野。在各位教师的学术兴趣意犹未尽之时,座谈伴随着热烈的掌声而结束。 (高艳东供稿)
铁肩担道义 妙口出华章
――记著名法学家贺卫方教授之学术讲演《事实真相与司法制度》
1月12日,这个入冬以来杭州最寒冷的一天,聚集在七号楼213教室的同学们,脸上却洋溢着节日般的温暖。下午3时,深为大家所喜爱的贺卫方教授再次莅临我院,给大家带来了一场题为《事实真相与司法制度》的学术演讲。冬季的严寒阻挡不了同学们聆听的热情,在开始讲演前的半个小时,整个教室已经座无虚席,过道上、讲台边也挤满了热心听众。
夏立安副院长在开场时作为东道主首先微笑着说:“刚才和贺老师在上楼的时候,同学们碰到我们,很习以为常地打招呼:‘夏老师!贺老师!’没有那种见到大学问家看起来很吃惊的样子,说明大家已经很熟悉贺老师了,这是一种很好的氛围,是很多教授享受不到的氛围,不把你当外人。”贺教授莞尔一笑道:“我也没有把自己当外人。”短短的一句话就拉近了与在场同学的距离,大家以热烈的掌声来回应贺教授的这句话。
在演讲中,贺教授首先谈到了近期广为关注的华南虎事件。他那特有的诙谐幽默的语气不时引来阵阵欢笑,轻松地把大家引入了他的学术天地。轻松过后,他凝重地谈到了2003年参与“孙志刚事件”的经历,他说:“孙志刚事件的最后结局,直接导致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除,我们认为是个大胜利。孙志刚的墓碑上刻着这样的字:他的死,引发了全国性的关注,由此导致了一个恶法的废除。”然而提及当时学者们提出的建立专门的特别调查委员会的请求没有最终得以实现,从而未能在更大程度上推动中国宪政进程的事实,他不无遗憾地说:“这不是一个最大的成功,能否在宪政方面有所推动,这是我们当时最大的期盼。”
贺卫方教授认为,司法制度的建构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对案件事实真相的揭露有不利影响,并以“聂树斌案”来详加说明。接着又用“佘祥林案”为例向我们讲述了刑讯逼供对于了解事实真相的不良影响。随后,他又结合典型案例针对我国重大案件证人出庭率过低的事实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主张,突出了在司法改革的过程中事实真相应该得到充分揭示的主题。
面对我国司法改革的现状,贺教授认为司法改革是一个缓慢的渐进式的过程,需要政治体制和司法制度的两方面改革互相促进。他对中国司法改革前景的积极心态,深深的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位同学,让同学们更深刻的审视自己作为一个法律人的责任和使命!
最后,贺教授回答了同学们的相关疑问,并由夏立安教授对这次讲座作了精彩点评,称:“贺教授的讲座充满着人文主义精神,他是中国最有良心的法学家。”
两个半小时的讲演,贺教授旁征博引,妙语连珠。他那渊博的学识,坦荡的心胸,忧国忧民的赤子情怀,敢作敢为的勇气,都深深地打动了在场的每一位听众。同学们热切地期望,在之江这片法学热土上,能够有更多的机会聆听贺教授的精彩演讲。
(党政办、研究生教育中心:章颖逸、赵攀、王欢供稿)
孙笑侠院长在2008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会议
暨第四届法律硕士论坛上作专题报告
2008年1月20日至22日,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会议暨第四届法律硕士论坛在深圳成功召开,参加会议的国务院学位办领导、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秘书处、各法律硕士培养单位负责人和论坛论文作者100余人参加会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会议是:讨论通过由孙笑侠委员起草的《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讨论通过《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知识产权方向班培养方案》,讨论通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合格评估方案》。第四届法律硕士论坛的主要议题是探讨:在职JM研究生的知识需求、培养目标与人才培养模式、在职JM研究生专业化(分专业方向)培养工作、课程设置、选修课比例、专题性教学与互动性关系、学位论文的特点和指导工作等。
孙笑侠委员在大会上作了《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及起草情况》的报告,就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出台的前期调研、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修订后方案特点特色等作了重要说明。明确了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化要求是在一级学科下分为专业方向组:司法法务、政务法务、商事法务和其他批准设置的专业方向。在职法律硕士的课程结构分三个层次:一是各专业方向统一适用的公共必修课共24学分(采用专题性教学),包括法律外语、政治理论、法理学专题、中国法制史专题、宪法专题、行政法专题、民法专题、刑法专题、国际法专题。二是专业方向组必修课,不超过10学分。三是选修课,课程由各培养单位自主设置,不超过15学分。孙笑侠教授受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托起草的培养方案得到了大会的一致好评,大家认为新方案科学可行,必将推动我国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质量培养。
大会有关专家还就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知识产权方向班培养方案、评估方案作了报告。论坛就在职研究生专业培养模式、学位论文指导的思考、知识产权法律硕士培养的几点想法、在职法律硕士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的原则,西部民族地区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等作了交流。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副主任陈谷纲研究员、我院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主任李有星教授参加了大会论坛。 (李有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