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简 报
2008年第4期(总第33期)
光华法学院党政办公室 2008年4月15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光华法学院党委书记费英勤同志到任
学院启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学院重点调研项目
学工部领导到我院开展调研工作
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人员“两法”培训第一期在我院举行
悉法科学习困惑 创职业法科教育
――记光华法学院紫金港校区本科生调研会
学习党章 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第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班
缅怀先烈 增强科学发展意识 模拟长征 提高科学发展能力
――记法学0402党支部云居山革命烈士陵园悼念活动
总结立法经验 完善人大监督
――记资深立法专家丁祖年主任讲座
生存还是死亡:安乐死的中国命运
――记北京大学廉洁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梁根林教授讲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光华法学院党委书记费英勤同志到任
学校党委决定费英勤同志任光华法学院党委书记。3月17日,校党委副书记庞子铨同志和组织部副部长陈智敏同志专程到之江校区光华法学院宣布党委任命,学院领导班子和师生代表参加会议。
4月4日,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在到任后的第一次教职工大会上,费英勤书记发表了到任感言。费书记首先感谢大家给予他的热情欢迎,接着他与大家分享他到学院的感受,他表示很高兴能有机会与大家一起工作。他说,四校合并十年,学校取得很大成就,在学校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中,光华法学院得到快速发展,现在可谓天时、地利、人和,特别是与光华教育基金会牵手,获得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定位准确,目标明确;现学院在之江校区办学,坐落在一个既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沉淀又充满生机活力的百年校园;加上拥有为学院的发展和建设倾注了大量心血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光华法学院一定能实现高远的奋斗目标。
费书记表示在新的岗位上感到肩上的担子沉甸甸,他表示一定与全体教师一起,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以不辜负学校的期望、教授委员会的期许和全体师生的期待。
学院党政办公室
学院启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
4月4日下午,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传达落实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并部署学院试点工作。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胡炜主持,党委书记费英勤、院长孙笑侠、副院长夏立安、党委副书记张子法等参加会议。
费英勤书记传达了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动员大会精神,他重点传达了张曦书记、陈子辰常务副书记在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介绍了试点工作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等,指出学院要贯彻落实学校动员大会精神,积极围绕学校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需要研究解决的八个问题,结合学院实际“院情”开展学院试点工作。费书记还向大家介绍了学院试点工作前期所做的筹备工作,学院的试点工作组织机构和成员,同时也希望:各支部和教师党员要积极参与试点工作,自觉学习科学发展观,以这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工作为契机,针对突出问题深入调研,找准问题着力解决,进一步推动学院的科学发展。
随后,孙笑侠院长讲话,他着重强调了学校实践落实科学科学发展观的意义,指出这次试点活动是学院发展的契机,一年来光华法学院的改革符合了学校改革的方向,学院有的工作如教师及管理人员分类等已先行开始了改革方案的制订,有望为学校的试点工作提供借鉴。孙院长还就学院一周年庆、浙江大学第七届法文化月、人事薪酬改革、知识产权中心的筹建、学科整合、院网建设等工作做了部署。
夏立安副院长、胡炜副书记、张子法副书记分别就学院的教学、校教代会、之江校区二期修缮、学生工作、学院试点等做了介绍。
学院试点办
光华法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学院重点调研项目
光华法学院即将迎来成立一周年的庆典,回顾走过的每一个足迹,印证了学院前行的艰辛和喜悦。为了学院改革的步伐更稳健,为了学院进一步的科学发展,为了实现创建一流法学院的远大目标,根据浙江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方案,要求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切实做到“对下解决问题,对上回答问题”。我院党政领导认真领会学校党委会议精神,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近日确定了具有我院特色的重点调研项目。
1、以增强发展活力和提高运行效率为目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光华法学院新的管理体制下,通过认真总结一年来创新实践的经验,进一步理顺关系,完善制度,为学院的科学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2、以学校发展战略和学院建设“国际一流水准”法学院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人才队伍建设的力度。通过制定师资规划,开展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创新人才引进机制等措施,促进学科建设和发展,为学院的跨越式和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3、以培养具有“法律专业典范,追求社会公义”的法律人才为目标,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本科生大类培养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思路和措施,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新型法科教育模式。
4、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目标,深入贯彻“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营造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结合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特点,把学生职业训练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形成育人工作特色。
5、以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浙大”为目标,巩固“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氛围。针对学院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利益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办好实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学院和谐发展。
6、以推进学院党建工作为目标,通过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和“三重一大”等制度,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通过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通过发挥党员作用,激发支部活力,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下一步学院领导将会以身作则,带头深入师生员工中间,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分析检查原因,总结经验及教训,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学院试点办
学工部领导到我院开展调研工作
4月2日上午,阳光明媚,春色盎然,学工部领导楼仁功副部长、张永华副部长、钟蓉绒副部长以及王建军老师来我院开展调研工作。光华法学院党委书记费英勤老师、党委副书记胡炜老师、党委副书记张子法老师以及团委书记吴卫华老师等参加了接待工作。学工部领导高度认同了我院已经开展的学生工作,并结合即将开展的推进学习科学发展观、如何进行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利用之江校区环境可以开展的特色活动提出了合理的建议。随后,在学院老师的陪同下,学工部领导参观了之江校区,对之江校区的秀丽景致和深厚的人文内涵表示了赞赏和肯定。
(学院团委)
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人员“两法”培训第一期在我院举行
盛春四月,正值鸟语花香之际,由浙江省教育厅主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承办的“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人员‘两法’培训”第一期于4月8日在浙江大学国家科技园隆重开班。
省教育厅学生处徐建农处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陈龙春主任、孙笑侠院长、院务委员会委员、光华法务培训中心主任李有星教授等应邀出席开班仪式。孙笑侠院长首先作了重要发言,从我院的历史、更名后的发展、师资力量等多方面介绍了我院的情况;肯定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并预祝首期培训成功。徐建农处长也就目前举办毕业生就业工作培训的必要性等做了发言。
开班仪式结束后,来自全省近百所高校的二百多名老师共同学习了最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两部法律。
上午,我院劳动合同法专家许建宇副教授详细介绍和分析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条文解读以及《劳动合同法》对毕业生就业的影响等多项内容。之后与各位老师开展互动,共同探讨就业指导实际工作中涉及到的相关法律问题。与会教师纷纷发言,就目前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与许教授进行交流,气氛热烈。
下午,省就业管理局孔祥文局长结合辅导了《就业促进法》及政府相关政策,与会人员认真聆听,收获颇大,表示使自己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工作的思路。浙江省教育厅工委蒋胜祥书记、省教育厅发展中心楼利明主任、教育厅学生处徐建农处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陈龙春主任与光华法学院党委书记费英勤教授、副院长夏立安教授一行也来到与会现场,与参加培训的人员共同对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形势和对策,以及“两法”对毕业生就业的影响等热点问题做了交流。
本次“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人员‘两法’培训”给浙江省高校的相关老师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受到大家的普遍欢迎和肯定。相信通过此次以及今后几期的培训,将会极大的提高就业指导人员的法律意识,明确并掌握就业中的法治精髓,从而更好地推动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法务培训中心)
悉法科学习困惑 创职业法科教育
――记光华法学院紫金港校区本科生调研会
4月2日晚上,光华法学院紫金港校区本科生调研会在紫云学园党员之家召开。党委书记费英勤、副书记张子法、团委书记吴卫华、紫金港校区辅导员殷涛以及紫金港校区学生会、团总支、法学研究会学生骨干和06、07级学生代表参加了此次调研会。
此次会议围绕“积极探索我院低年级本科生教育改革新模式”这一中心展开讨论,首先,费书记介绍了目前学校的发展动态,浙江大学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单位,正全面展开各项工作,又恰逢我校四校合并10周年,因此正是总结提炼十年发展经验的最佳时机。就法学院来说,今年的4月20日也即将迎来光华法学院成立一周年,在学校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随着两地办学模式的逐步建立,法学学子经历了许多新的学习、生活变化,基于此,听取广大低年级本科生的意愿,加大师生之间的交流,总结一年经验对于法学学科将来更好地发展就显得十分必要。
接着,紫金港校区学生会、团总支、法学研究会三个学生组织的学生骨干分别汇报了目前的基层组织工作取得的成果,特别介绍了法学专业的特色项目或者活动的开展,比如一年一届的法学盛会――法文化月活动以及法律人辩论赛等活动,充分发扬法学专业特色,费书记对各组织一年来开展的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各组织提出了自己下一步的工作思路,鉴于此次会议的调研性质,会上,各组织在肯定我院目前基层组织工作机制的基础之上,也提出了在开展活动中的若干困难,希望学院给予关注,在学生与学院共同努力下能够圆满解决,为将来更好地开展各项活动搭建更有效的平台。
此后,许多学生代表也纷纷提出了自己学习方面的困惑,结合我院实际畅所欲言,此次会议旨在探讨我院基层组织中存在的问题,寻找改进方法。总结下来,主要包括如下方面:1、两校区办学一定程度上给沟通交流带来了不便,活动组织、参与学术讲座和两地选课等,都会有一定的影响。2、学校的教育体制改革如何更有效地促进法科学生的竞争力培养。3、师生之间、学院领导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如何更顺畅,交流平台如何构建等。
最后,费书记结合同学们的讨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主要包括以下五点:1、学院领导要经常及时向老师、同学全面了解情况,尽力解决法学学子学习中的困惑,组织好学院事务的开展,最大地提升法学学子的素质,提高全面竞争力;2、充分利用学院各种资源,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优势;3、法律人才职业化训练要求高,在中国当今法制建设进程中法科学生必须担负起责任,严格要求自己,为自己创造更多条件、更多机会培养自己的法律素养;4、加大学生工作的互动、沟通,包括两校区沟通、学生互动、师生互动、学院领导与同学的互动,在学校、学院、学生三方共同努力下构建法科教育的最好模式;5、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学生自由度将会越来越大,光华法学院学子在心怀学院荣誉感的同时,要加大对学院的宣传,不断扩大光华法学院的影响力。
会后,老师们还走访了部分06、07级同学的寝室,亲切问候了大家,询问了大家的学习、生活情况,深入了解了低年级法科学生的学习、生活现状。
(学院团委)
学习党章 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第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班
4月2日晚六点三十,浙江大学2008年度第一期、之江校区第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在之江校区7号楼209教室拉开帷幕。之江校区17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此次培训。
首先,校团委文体部部长、之江校区团工委副书记王高合老师对之江校区第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开班表示祝贺,并充分肯定了首期培训班的成绩。他鼓励大家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加强思想建设,坚持与时俱进。
第一场报告由之江校区党工委副书记、光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胡炜老师主讲。胡老师通过介绍历次党章修订的背景以及党章内容的变更,为我们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又成立到发展再到壮大的过程。胡老师郑重地对我们讲,作为一个入党积极分子,一定要树立远大的目标。他指出,入党是人生中的重大选择,是人生的追求,同学们应该从自身抓起,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端正入党动机。认为作为大学生,不能坐而论道,要将理想付诸于行动,积极的努力提高为人们服务的本领。胡老师还谈到了解放思想的重要性,认为我们要避免惯性思维,勇于创新,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随后,胡老师以生动的实例带领我们学习了党章的总纲和第一章《党员》,要求我们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胡老师要求我们深刻地领会党章的精神实质,要坚持先进的思想,以共产主义为最高信仰,继承优良的传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的历练自己。尽快地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本次培训会标志着之江校区第二期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正式开始。通过培训,各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了党的理论知识,加强了相互间的沟通联系。相信今后我们一定会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开创之江校区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学院团委)
缅怀先烈 增强科学发展意识 模拟长征 提高科学发展能力
――记法学0402党支部云居山革命烈士陵园悼念活动
“只有知道过去,才能更加珍惜现在。”为了缅怀那些曾经为了我们的现在而牺牲的革命烈士, 4月2日,法学0402党支部组织支部成员前往云居山革命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
英雄们,胜利的时候,我们还记得你们!――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
在云居山革命烈士陵园的石壁上刻着一位烈士牺牲前的遗言,“同志们,胜利的时候,请你们不要忘记我们!”我们在心中默念,英雄们,胜利的时候,我们记得你们!永远!
党员们首先参观了云居山革命烈士纪念馆。纪念馆共有5个展厅,展示了从辛亥革命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革命烈士的英勇事迹。一幅幅悲壮的历史画面、一个个感人的革命先烈,一段段艰难的历史征程,一段段动人肺腑的文字注解,深深地吸引了大家,许许多多革命者前赴后继的精神,不仅值得我们大学生学习,更是每个中国人应该继承的传统。
在近期刚举行的“永远的孟祥斌”事迹展上,同学们认真的观看了孟祥斌同志的事迹介绍录像,很多党员感动得留下了热泪,大家纷纷在留言墙上写下了感悟。有同学这样写道:作为一名大四的学生,我们站在人生的转折点上,面临很多选择,我们常常追问自己人生的意义,思考该找什么样的工作,该读什么样的大学,什么是适合自己的,什么样的选择是最好的。而孟祥斌的事迹告诉我们生命的意义不在追问,而在行动。
孟祥斌的事迹让很多党员热泪盈眶,留言墙上,我们留下敬意和决心。
青山埋忠骨,史册载功勋――悼念仪式
庄重的悼念仪式由支部副书记樊晓音主持。“青山有幸埋忠骨”,在高高耸立的烈士纪念碑前,党员们首先向烈士敬献了花圈,在哀乐中默哀一分钟,并向纪念碑三鞠躬,寄托哀思。接着,在党员代表李冬雪带领下,全体党员在党旗下重温了入党誓言,在烈士们舍生忘死的精神的感召下,党员们的声音分外坚定洪亮。在催人奋进的《国际歌》声中,大家绕行革命烈士纪念碑一周,献上了自己亲手制作的一朵朵小白花,满怀深情的发言与庄严肃穆的宣誓声久久回荡在云居山革命烈士纪念馆。最后,全体党员在纪念碑前高唱浙江大学校歌,表达作为求是学子,秉承烈士遗志,将革命烈士的伟大精神转化为自身不断学习的动力。
不忘革命精神 实践科学发展 誓为我中华儿女争光――模拟长征
“模拟长征”是此次活动中最具有实践性和挑战性的环节。党员们在长征的历史背景下,通过越野拓展的形式,重温当年的红军长征之路。首先,战士们要寻找任务书,大家在指定范围中开始了地毯式的搜索,先后找到了任务书,奔赴下个战场――“战略转移――突破重围”。
在这里,每一个人都要通过1.2米高的封锁线,不能跳跃通过,不能从线下穿过,任何人触线视为阵亡。不能跳,也不能穿,那怎么办?“只能抬了。你先把我撑过去,我在那边扶,你在这边抬。”小小困难,难不倒反应敏捷的战士们。
在突破了云居山的封锁线之后,战士们一路狂奔,成功转移到了西湖,在这里,四支队伍开始了“抢渡湘江”。湘江战役是长征历史上最惨烈的一场战役,下午的西湖也是天色阴沉,波浪翻飞,增添了几分惊险的气氛。
“长征”中,战士们圆满完成一项任务之后,来不及喘气,又紧接着往下一个站点跑了。每项任务,不仅要求队员们快速反应想到完成的办法,还要合作完成,这其中,队员的团结和默契显得尤为重要,党员们深刻的感受到了在革命最艰苦的阶段,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团结一致,奋勇抗敌的精神,同时,也在“战斗”过程中发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培养了团队合作的精神,增强了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此次活动结合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和部署,在活动中党员们追忆烈士们的英雄事迹,深刻感到当今中国和谐繁荣局面的来之不易,从而加深了广大党员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要性的理解,增强了科学发展意识;同时,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途径,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了党员们科学发展能力。党员们纷纷表示,青年党员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一定会继承革命先烈的伟大精神,发扬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和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樊晓音 李婧)
总结立法经验 完善人大监督
――记资深立法专家丁祖年主任讲座
4月7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资深立法专家、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JM实务导师丁祖年,在之江校区7号楼106,为光华法学院的师生们奉上了一场名为“监督法与人大监督实践”的精彩讲座。
讲座由光华法学院院长孙笑侠教授主持。简短的介绍后,丁主任旋即围绕“监督法与人大监督制度的完善”,开始了讲座。首先,他讲述了中国监督法的立法发展历史。从1990年5月的首次启动监督法起草工作,到2004年8月的监督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监督法的立法历史告诉我们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必须突出重点,推进公开化、细化的程序,关注规范性、实效性的问题。接着,丁主任用“需要继续磨的剑”这一形象的比喻阐述了今后所需注意的问题:人代会的监督、监督权和程序系统的两面性及监督机制的科学合理性。
在谈到如何设计常委会监督机制时,丁主任指出,我们要贯彻一系列基本原则,具体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依法行使监督权、集体形式职权、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向社会公开。随后,他还结合中国实际,分析了中国人大监督制度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改进方向。
提问环节结束后,孙院长发表了三点感言:第一,感慨于历史、制度演变之艰难;第二、作为一位专家型领导,丁主任很好地保持了学术的中立与现实的批判精神;第三、寄语法学学子,学好公法,做出色的法律人――“未来需要更多懂公法的法律人”(马英九语)。
本次座谈会在师生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通过这次讲座,我们充分感受到了丁主任渊博的学识与名家风范。光华法学院的学子们将时刻铭记丁主任的期望与教诲,践行“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院训。
(江宁宁 陈睿)
生存还是死亡:安乐死的中国命运
――记北京大学廉洁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梁根林教授讲座
4月8日晚,北京大学廉洁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梁根林教授在之江校区为光华法学院的师生们送上了一场名为“生存还是死亡――安乐死的中国命运”的精彩讲座。
梁根林曾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任北京大学廉洁社会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外法学》主编等。他连续多次当选“北大法学院十佳教师”。
讲座由阮方明教授主持。简短的介绍后,梁教授即围绕“安乐死在中国能否合法化”,开始了详细的介绍。首先,他向我们指出了安乐死的概念及其类型,提到安乐死就是“快乐的死亡、安静的死亡”, 它有自愿与非自愿、积极与消极、直接与间接这几种分类,从而引出问题的焦点:积极、直接安乐死在道德与法律上的评价。梁教授介绍说,在争取安乐死的权利运动中有四个维度,即舆论争鸣、实践推动、事实上的非犯罪化和法律上的非犯罪化。
接着,梁教授详细阐述了对于安乐死的赞成意见和反对理由,并介绍了关于安乐死的组织与运动。在谈到安乐死在中国的情况时,梁教授着重指出非犯罪化不等于非合法化。结合中国的实际,从目前以及可预测的将来看,立法上正式确认安乐死非犯罪化尚不具可能性。
最后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梁教授对于每个问题都作了认真细致而又精彩的回答,现场气氛活跃轻松。
本次座谈会在师生们阵阵掌声中圆满落幕。通过这次讲座,同学们深入接触了安乐死的相关制度,加深了这一问题的认识;同时也扩大了大家的学术视野,以便更深入地研究探讨,充分体现了光华法学院“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院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