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简 报
2008年第6期(总第35期)
光华法学院党政办公室 200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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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五结合”、做好“五件事”,深化“五情”主题教育活动
孙笑侠院长解读学院“八年规划”
灾情牵人心,捐款表真情――我院师生们踊跃向四川灾区捐款
我院举办“法律硕士教学用书”联合编写会议
我院圆满完成第十期校院两级SRTP项目答辩会
学习科学发展观,做好本位责任事
细节决定成败――律师在实务中的成长
――记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清旺博士讲座
我院研究生心理委员培训举行
《法官裁判实务漫谈》
――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汤海庆副院长讲座
法,就在你我身边
――记法思讲坛之许建宇老师“《劳动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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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五结合”、做好“五件事”,深化“五情”主题教育活动
光华法学院在“五情”主题教育活动中,紧紧围绕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紧密结合学院实际,注重 “五结合”,做好“五件事”,努力增强“五情”主题教育的实效性。
一、注重“五结合”
一是将“五情”主题教育活动与做好试点工作相结合,认真做好学习调研阶段的总结和分析检查阶段的深化;
二是将“五情”主题教育活动与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大学的讲话、温家宝总理给浙大学生的回信精神、温家宝总理在与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共度“五四”青年节活动中的讲话相结合,引导广大同学把爱国热情转化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
三是将“五情”主题教育活动与学院成立一周年的全面总结回顾,深入学习学院“八年规划”相结合,认真做好学院未来发展的规划;
四是将“五情”主题教育活动与组织师生员工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献爱心相结合,强化民情观念和责任意识;
五是将“五情”主题教育活动与组织好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相结合,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
二、做好“五件事”
1.组织全院教职工进一步学习讨论学院“八年规划”
为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促进学院科学发展,光华法学院结合开展“五情”主题教育活动,近期组织全院教职工进行“光华法学院发展理念与学科建设”的学习与讨论活动,集中一段时间学习“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发展规划及其实施方案(2007-2015)”(简称“八年规划”)。5月7日,党政领导班子就学习讨论活动专题进行了研究。本次学习讨论活动共分为三周进行,第一周活动主要是教职工学习、了解“八年规划”的具体内容;第二周安排孙笑侠院长诠释“八年规划”内容,分学科点讨论,结合学科和专业发展提出具体“创一流”设想;第三周由各学科点推选代表,在“学院科学发展研讨会”上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各学科的建设设想。5月9日下午,学院举行了第一次学习活动。
2.组织学院“教授畅谈科学发展”系列宣讲活动
学院充分发挥学科优势特色和专家资源的优势,邀请相关学科领域有所建树的教授,针对科学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开展“教授畅谈科学发展”系列宣讲活动,通过形势政策报告会、学生形势政策课等形式,针对院内不同群体进行宣讲,并开展“五情”主题研讨,引导师生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新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明辨是非,切实维护校园和社会安全稳定,把爱国热情转化为做好本职学习、工作的动力,以实际行动爱国报国。
3.认真组织“我为科学发展建一言”和“站在两个十年的交汇点上”主题征文活动
在试点工作学习调研和分析检查的基础上,结合调研的重点问题,学院将以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为目标,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加“我为科学发展建一言”和“站在两个十年的交汇点上”主题征文活动,充分发挥师生的智慧,为学校和学院建言献策。
4. 及时认真组织师生员工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献爱心
5月12日14时28分,突如其来,在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给四川灾区人民造成重大损失。为了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体现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向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帮助灾区人民抗灾救灾,根据校工会关于在全校教职员工中开展向四川灾区捐款活动的通知精神,我院迅速行动,在全院师生员工中开展募捐工作,并把开展募捐工作与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了解国情、民情,增强社会责任感相结合,与引导师生员工努力做好当前工作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反响和初步的成效。
5.及早谋划、精心组织“进农村、进社区”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在认真学习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温家宝总理给浙大学生的回信、温家宝总理在与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共度“五四”青年节活动中的讲话精神的基础上,按照学校及有关部门的部署,及早谋划、精心组织好本学院同学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以“进农村、进社区”为主要方向,以政策宣讲、法律宣传、志愿服务、挂职锻炼、调研实习等为主要形式,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学院试点办
孙笑侠院长解读学院“八年规划”
结合“五情”教育实施计划,光华法学院开展了学习讨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发展规划及其实施方案(2007-2015)”(以下简称“八年规划”)活动。继上周首次学习之后,5月16日下午,进行了第二次学习讨论,由学院院长孙笑侠专题解读“八年规划”,阐释学习意义。
“八年规划”关系到学院的科学发展,关系到学科建设和教职员工个人的发展,在试点工作关键之际,学习学院“八年规划”意义重大。孙笑侠院长强调,光华法学院为达成建设一座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法学院,经充分调查与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分四个阶段设定发展目标。学院拟通过以下措施彰显学院内涵与实力。
第一,形成三大学科特色。学院整合现有学科点,设立法理学、公法学和私法学三大学科群,推进法学各二级学科全面而厚实的发展。1、通过四个关注展开研究,着重探索“先发”地区先行法治化的规律与经验,打造中国“形而下”的法学流派。2、通过四个研究使学院公法学成为影响国家改革的南方公法研究基地。3、通过三个方面的个法研究建立民商法与科技法研究与应用的国际性基地。
第二,创建三大教育特色。一是中国法科教育创新的领导型法学院;二是法律人职业伦理研究与实践中心;三是中国法科教育国际化的模范法学院。
第三,锻造三大平台特色。一是立足本土,成为先发地区“先行法治化”研究平台;二是面向亚洲,建立东亚法律研究平台;三是着眼世界,打造比较法与中华法系学术交流平台。
孙笑侠院长诠释解读“八年规划”后,以学科点为基础,学院分成六个组进行了专题讨论,重点结合“八年规划”提出各学科发展的措施,促进学院的科学发展。
(学院党政办)
灾情牵人心,捐款表真情
――光华法学院师生们踊跃向四川灾区捐款
5月12日下午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地震,四川本省及周边地区都受到很大影响。这场地震给灾区的同胞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和痛苦,中国人民在经历了今年初冰雪灾害之后,面临又一场严峻的考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第一时间内在抗灾第一线指挥。灾情牵动着全国亿万人民的心,也同样牵动着我院广大教职员工的心。
5月13日至5月15日,光华法学院在之江校区食堂门口举行了为地震灾区捐款活动。光华的老师学子们纷纷慷慨解囊,为灾区人民捐款,以实际行动为灾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现场的工作人员在短短三天的现场工作中见证了一幕幕温暖的场景,经历了一次次感动的瞬间。许多老师和同学们在捐款时纷纷表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虽然灾区与我们千里之隔,但我们的心和灾区的同胞们紧紧地贴在一起。
在这次抗震募捐活动中,光华法学院的同学表现出了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表达了对灾区人民的真挚情谊。在三天中,师生们共捐款9885.3元。学院第八届研会主席团专门于5月14日晚召开了会议,会议鼓励同学们利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向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5月16日上午,我院研究生又捐款3970元,交到院工会,由工会组织转交给灾区人民。
此外,在学院领导的带领下、学院工会紧急捐款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之中。截至5月16日下午15:30分,我院教工共捐款3万余元。
地震无情人有情,灾区人民的点点滴滴都牵动着我们大家的心。师生们用实际行动,让爱心连成了一条温暖而强大的生命线,更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让爱心不断传递。我们同样相信,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抗震救灾一定能够取得全面的胜利。
(学院团委)
我院举办五校法学院 “法律硕士教学用书”联合编写会议
5月10-11日,我院和浙大出版社联合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五校法学院在杭州玉泉饭店召开“法律硕士教学用书”联合编写工作会议。会议根据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针对目前法律硕士教学用书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共同编写、共同推荐、共同使用首批17种法学教学用书。首批教材将于2009年6月前在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我院院长孙笑侠、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友根、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季立刚、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方青、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齐延平的授权代表王丽萍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卫方教授以及我院林来梵教授、翁晓斌教授和李有星教授等20余人参加会议。会后,季立刚教授、章武生教授、王丽萍教授、柳砚涛教授等一行7人访问光华法学院并游览了美丽的之江校园。
(法硕中心李有星)
学院圆满完成第十期校院两级SRTP项目答辩会
5月15、16日下午,第十期校院两级SRTP项目答辩会在7号楼107室举行。答辩委员会由费善诚、韩家勇、周江洪、陈林林四位资深教师组成,共有58个项目组参加结题答辩,其中校级项目37个,院级项目17个,竺可桢学院项目4个。
本次答辩会分两场进行,每个项目组汇报人均在5-8分钟内以口述形式简要介绍立项项目的研究成果和创新特色,由评委老师向汇报人进行相关提问。答辩会上,每位汇报人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结合课题进行了前期调研,撰写了详细的调研报告,并且细致翔实地对文章的主要内容与课题相关理论进行了分析解说,做到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评委老师们认真地聆听同学们的汇报,并针对文章提出关键问题,大多数汇报人都给出了圆满的答案,显示出我院同学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机智的应变能力。评委老师们也对同学们提出了恳切的建议与意见,比如文章的规范性有待加强、研究有待深入、创新性有待强化等,希望同学们能够继续完善,取得更好更多的研究成果。通过此次SRTP的实施,同学们的科研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也为同学们做好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这次答辩的圆满结束也意味着光华法学院第十期SRTP项目进入了尾声。第十一期SRTP项目已经开始启动,相信在学院的组织下,有了指导老师的谆谆教导与同学们积极参与的热情,SRTP项目将会在光华法学院得到更好的发展,为学院的法学人才培养工作提供良好的平台。
(学院本科教育中心)
学习科学发展观,做好本位责任事
4月25日,浙江大学采购中心党支部和光华法学院紫金港校区党支部进行了支部结队交流活动。活动中心内容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这一个主题,有序并有效地展开了两个支部在“科学发展观”试点工作第一阶段有关方面工作的沟通。
首先,两个支部就“科学发展观”学习阶段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详细而具体实际的总结和交流。光华法学院紫金港校区党支部书记殷老师率先做了详实的汇报。该支部在过去的几周里结合学院实际,依照科学发展观精神要意有步骤有效率地切实地做了有关工作,贯彻落实了科学发展观。接着,采购中心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胡晓平老师党支部胡书记发言,表示在认真听取和了解了结队支部的工作情况后,有必要也作下支部工作报告。该支部按照机关单位要求,也及时开展了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动员大会,集中学习,明确了阶段学习内容和任务,同时制定了调研工作计划,确定了调研专题,力求在学习中提升解决问题能力,突破瓶颈。随后,在座党员同志畅所欲言,分别发表了各自不同的想法,包括意见建议,他们提出了切身经历或者身边的问题,比如学习上之图书设备、生活上之饮食条件和校际班车之便利等等,会议在踊跃而和谐充实的交流中接近尾声。胡书记承诺将结合会议内容和提出的问题,整合措施意见,做出整改思路,做好有效的反馈工作。
两个多小时的支部结队活动会议在一致满意的掌声中结束。此次会议进一步加深了两个支部之间的相互了解,也为即将展开的第二阶段的“科学发展观”实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学院团委)
细节决定成败――律师在实务中的成长
――记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清旺博士讲座
5月7日下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清旺博士在之江校区为光华法学院的师生们奉上了一场名为“细节决定成败――律师在实务中的成长”的精彩讲座。
吴清旺现任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曾获过多项荣誉:包括被杭州市人民政府授予“中介服务业行业标兵”、被浙江省律师协会授予“嘉奖”荣誉称号,“2006届首届全国建筑领域百名优秀专业律师”等。吴主任不仅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更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参与办理的许多案件,曾在国内引起重大反响。
讲座由光华法学院副院长夏立安教授主持。在讲座正式开始之前,夏院长首先向吴主任颁发了光华法学院的聘书,聘请他继续担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实务导师。之后,吴主任围绕“细节决定成败”,开始了讲座。首先,他讲述了对于法律职业人而言,这个细节不同于文学中的细节,而是指能够体现事物本质或者体现行为人表现的一系列因素。之后,他以几个案例为引,引出细节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的重要性。接着,吴主任指出,在律师行业,这个细节不仅体现于法律服务形象上,也体现于法律产品形象上。随后,他进一步介绍了如何通过细节获取客户、如何运用细节赢得诉讼以及如何形成细节关注的一些基本方法。吴主任翔实的讲座内容、风趣的演讲风格,不时博得同学们的阵阵掌声。
最后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吴主任对于每个问题都作了认真细致而又精彩的回答,现场气氛活跃轻松。
本次座谈会在师生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通过这次讲座,我们充分感受到了吴主任渊博的学识与名家风范,同时也明白了在求职过程中、在法律职业过程中,以及在将来的为人处世过程中,如何运用细节,使自己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单旭丹)
我院研究生心理委员培训举行
5月9日下午1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陈庆副教授以《心理委员的工作技能和工作策略》为主题,给我院研究生各班心理委员进行了一次深刻而生动的培训。据悉,此次活动是我校研究生心理委员培训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团委书记吴卫华老师、研究生教育中心陈静老师一同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以“你心目中的心理委员是什么?主要职能是什么?……” 等一连串问题引出了培训话题。陈老师向同学们介绍了我校研究生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宣传普及心理卫生知识,宣传学校相关心理援助设施,以及关注班级同学心理状况。陈老师对心理委员提出了“三学会”的要求。在日常生活中,以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统一性原则、心理活动的内在一致性原则、人格的相对稳定性原则为尺度,心理委员应该:(1)学会观察,判断异常心理倾向和现象;(2)学会倾听,了解倾听的意义以及掌握倾听的相关技术;(3)学会助人,掌握一般心理问题、危机干预情况的相关援助策略。
培训活动得到了同学们的积极参与与热烈反映。培训结束后,同学们围绕关心的话题,与陈老师进行了长时间的交流。下午4点30分,培训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学院团委)
《法官裁判实务漫谈》
――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汤海庆副院长讲座
5月14日下午13:30,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汤海庆老师在之江校区全日制法律硕士送上了题为《法官裁判实务漫谈》的实务课程。
在法律系吴勇敏主任的主持下,费英勤书记将实务导师证书颁发给汤老师,张子法副书记和李有星教授也与同学们一起见证了这个简短而庄重的时刻。
接着,实务课开讲了,汤海庆老师用幽默的语言抛出了今天的主题:法官的裁判方法。先从裁判案件对法官的基本要求切入,汤海庆老师讲了三方面的要求:第一,胸怀正义,不可轻视一般人的正义感,作为一名法官,首先要有正义感,其次再讲法律技巧;第二,尊重国情,尊重历史,中国百姓有发现客观真实的权利;第三,善于比较,善于衡平,在这方面,汤海庆老师着重阐述了面对案件时怎样进行“利益衡量”,提出了五个要点,即其标准应是中等偏上的;区分民事和商事裁判的不同标准;应符合比例。考虑程序成本;不能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之后,汤海庆老师围绕六个方面讲授了法官在裁判案件应注意的问题:第一,不能过于追求立法本意;第二,不能过于崇拜司法解释;第三,不能总认为法律有缺陷;第四,不能死抠条文的字面意思;第五,不能固守成规,要跟随时代发展;第六,不能只看表面,要抓住事物本质。
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使得汤海庆老师在论证每个观点的时候都可以随手拈来一个个活生生的实际案例,这有力的支持了他的观点,也让同学们切身体会到了法官这一职业的魅力所在。短短的两个小时眨眼间就过去了,希望很快就有机会再次聆听到与实践如此贴近的讲课。
(章颖逸 )
法,就在你我身边
----记法思讲坛之“《劳动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
5月16日,又一期法思讲坛如约而至,作为法文化月系列活动之一,本次法思讲坛的主题为“《劳动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由许建宇老师主讲。
今年,是我国新的《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的一年,对一些相关问题的理解还存在争议。在整个讲解过程中,许老师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保障劳动关系中的弱势一方,劳方的利益――贯穿于整个讲座中,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文和案例,重点解释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约问题、经济补偿问题、劳务派遣问题等等一系列本法中的热点和存在争议的要点。许老师还特别列举了存在较大争议的条款,体现了《劳动合同法》在制定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困难,也引发了现场同学们的思考。比如关于第一条立法目的的制定就曾引起过广泛的争议。许老师结合案例,并列举《劳动合同法》在立法前后、草案和最终通过稿之间的差别,引导同学们深入思考和理解其中体现出来的在立法过程中的倾斜保护和利益平衡相结合的内涵。许老师还结合华为公司的辞职事件,结合劳动法相关法条,解释了立法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因此引起的一系列类似“集体辞职”案例在法律上的真正原因。
讲座中,许老师不时穿插一些生动的比喻和说明,引来同学们的阵阵笑声。讲座结束后,许老师还接受了同学们的提问。本次讲座使同学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也加深了对现代立法理念的理解,本次讲座还吸引了其他学院的学生和大学生创业者,真正体现了普法的要求和法律实践的意义。
(学院紫金校区学生会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