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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专业课程班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6-20 点击次数:2063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为原浙江大学法学院。它创建于1945年,竺可桢校长聘请著名法学家李浩培教授担任首任院长。1952年,浙江大学法学院在院系调整时停办。1980年原杭州大学重建法律系,并于1994年与政治系合并组建了原杭州大学法学院,1998年,新的浙江大学组建成立。1999年8月,浙江大学法学院成立。
经国家教育部的批准,光华教育基金会于2006年9月与浙江大学签署协议,向我校捐赠壹亿元人民币,以建设一所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法学院。2007年4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在原浙江大学法学院的基础上成立。2007年9月光华法学院迁址到景致绝伦、建筑典雅的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原之江大学。“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孙笑侠教授担任院长。
学院的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52位,其中教授19位,副教授20位;博士生导师7位,硕士生导师28名;拥有博士学位33人。拥有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两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其中宪法与行政法学是国家重点学科,拥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我们还拥有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史等9个硕士点,此外还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JM)。
浙江大学的科学发展战略、光华教育基金会的支持、光华法学院的良好学科基础是光华法学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源泉。光华法学院将秉承“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院训,致力于“形而下”的法律科学研究,追求“专业典范,社会公义”的教育理念,为培养新一代中国法律人而努力。
辅导课程设置(高起本)
1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19 | 合同法 |
2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20 | 公司法 |
3 | 英语(二) | 21 | 劳动法 |
4 | 大学语文 | 22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5 | 法理学 | 23 | 婚姻家庭法 |
6 | 宪法学 | 24 选考 2/9 | 外国法制史 |
7 | 中国法制史 | 中国法律思想史 | |
8 | 刑法学 | 西方法律思想史 | |
9 | 民法学 | 金融法 | |
10 | 刑事诉讼法学 | 税法 | |
11 | 民事诉讼法学 | 票据法 | |
12 | 行政法学 | 保险法 | |
13 | 经济法概论 | 公证与律师制度 | |
14 | 国际法 | 房地产法 | |
15 | 国际私法 | 26 | 法律毕业论文 |
16 | 国际经济法概论 | 27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17 | 知识产权法 | 28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18 | 法律文书写作 | | |
注:本表供参考,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办学目标】
我们秉承“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院训,以培养高端法学人才为教学理念,以求培养出具有创新意识、创造能力,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具备娴熟法律职业技能,充分适应现代社会需求复合型高端人才。
法学专业课程班将与全日制法学本科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百年底蕴的校园文化。
【招生录取】
一、学习年限:四年。
二、学费:3800元/学期,代管费:1000元,住宿费:1200-1400元/学期。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即日起报名。报名地点: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4号楼208室(杭州市之江路51号),邮编:310008;报名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2)1寸免冠照片3张,2寸蓝底彩照1张;(3)报名登记表。(4)报名费:100元。
四、录取事项
录取审查: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进行录取终审;凡审查合格者,发给录取通知。
联系方式:姜老师:0571—86592739 13805726776
钱老师:0571—86592793 13588713545
E-mail:qianyuru@zju.edu.cn
联系地址: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之江校区4号楼2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