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法学院关于推荐2009年免试生工作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9-23 点击次数:390
根据部署,浙江大学推荐2009年免试研究生工作现已开始,为了做好我院2009年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立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孙笑侠
成员:费英勤 夏立安 胡炜 张子法 王冠玺 吴勇敏 李有星
吴竹群 曹慧敏
二、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应届毕业生人数,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分配如下:
学生人数 | 免试研究生名额 | 校内推免名额 | 校外推免名额 |
126 | 15 | 8 | 7 |
7(竺院) | 5 | 3 | 2 |
四、推荐工作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在9月 24日17点以前上交院本科教育中心,逾期不再接受)(同时,学生还需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递交申请)。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初选小组根据推荐条件按分配名额1:1.3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进入面试,面试后按分配名额推荐人选并排序。
2、学院将推荐名单报学校审定,审定后名单在校网上公示一周。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要查明情况进行处理。未经公示的推免无效。
3、已列入正式推免生名单的学生,要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领取免试生校验码、签定协议书。
五、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9月24日前, 院本科教学中心审核相关的所有材料; 并完成推荐免试研究生材料的汇总;
2、9月25日,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初选小组根据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1:1.3差额初选,确定参加复试名单。
3、9月2 6日,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面试小组完成对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复试不合格者不再推荐(跨院系推荐的学生凭跨院系推荐表复试)。
4、 10月 10日,院本科教育中心将拟录取名单报本科生院学务处学籍管理中心,院研究生教育中心将拟录取的名单上报研究生招生处。
5、10月13 日前,学院完成向外校和中科院等推荐免试学生,具备外推资格的学生也可自行联系外校。
6、10月 14日,校行政网页上公布初选名单,公示一周,研究生院同时公布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学务处联系电话:88206236,研招处联系电话:87952663,87952063)。
7、10月21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免试生正式名单并公布。已列入正式名单的推荐硕士生、推荐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凭学生证到院本科教育中心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免试生校验码并签承诺书。于10月20日-31日期间凭免试生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http://yz.chsi.cn)报名。直博生在备用信息栏注明“本校直博”,在备用信息栏1注明“报考导师姓名”。
8.10月23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交学院本科教育中心。
9.学院签署推荐意见(盖章)后,院于10月24日前将推荐免试生表交本科生院学务处学籍管理中心。
9.11月10-14日,推荐免试生(含推荐硕士生、推荐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凭身份证、学生证、网上报名号到浙江大学图书馆(玉泉)确认,缴费、拍照(推荐到外校的免试生到杭州市招办确认、缴费、拍照)。
光华法学院本科教育中心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2008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