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是我国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的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复试工作。
二、复试名单及携带材料
1.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经过材料初选后,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请初选通过者的同学携带相关材料准时参加复试。
另外,外校学生申请我院2009年免试研究生者,能否参加复试,还可以上网察看。网址:http://grs.zju.edu.cn/News/html/grs/2008-09-12/149-20080912134843.html
2.请参加复试者携带下列材料按时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视同自动放弃:
(1)浙江大学200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二),并须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填写推荐意见,加盖教务处公章,于复试签到时提交给我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2)英语六级证书(或其他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原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
(4)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三、复试时间、地点和方案
1.复试时间:2008年10月10日一天
2.复试地点:浙江大学之江校区7号楼106室。(浙江杭州之江路51号,坐Y5、K4、308路公交车可到;另浙江大学之江校区有月轮山庄等宾馆可以住宿,标准间每晚100元-140元左右.)
3.复试方案:
上午8:00-9:00签到,审查相关原件,并进行抽签。
2008年10月10日上午9:00开始按照抽签顺序进行复试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将成立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复试以面试为主。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将综合考量复试者的本科学习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潜力以及复试表现等进行择优录取。
如有不明之处,请联系0571-86592723。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2008年9月28日
附件:200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名单(以学生所在学校拼音为序)
序号 | 姓名 | 所在学校 |
1 | 吴华莎 | 北京大学 |
2 | 徐凌波 | 北京大学 |
3 | 李冉 | 北京师范大学 |
4 | 楼超芸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5 | 汪倪杰 | 复旦大学 |
6 | 方雪燕 | 河海大学 |
7 | 巨睿琪 | 河南大学 |
8 | 姜妍 | 湖南大学 |
9 | 胡凯 | 华南理工大学 |
10 | 张立婷 | 华南理工大学 |
11 | 张小棠 | 华东政法大学 |
12 | 康雯星 | 吉林大学 |
13 | 柯岩 | 辽宁大学 |
14 | 姚艺文 | 南昌大学 |
15 | 李文辉 | 南京大学 |
16 | 刘嘉琼 | 南京大学 |
17 | 孙权 | 南京师范大学 |
18 | 阮啸 | 南京师范大学 |
19 | 牟凡 | 南京师范大学 |
20 | 栾婧 | 南开大学 |
21 | 于野 | 清华大学 |
22 | 董储幸 | 山东大学 |
23 | 丁彩彩 | 山东大学 |
24 | 董艺 | 山东大学 |
25 | 曹甜甜 | 上海交通大学 |
26 | 沈晨玲 | 上海交通大学 |
27 | 徐茄 | 四川大学 |
28 | 贾亚芳 | 武汉大学 |
29 | 张玉洁 | 西南政法大学 |
30 | 李俏丽 | 西南政法大学 |
31 | 赵曦 | 厦门大学 |
32 | 刘君博 | 厦门大学 |
33 | 刘佳 | 中国农业大学 |
34 | 袁森颖 | 中国人民大学 |
35 | 商李蕾 | 中国政法大学 |
36 | 丁楠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37 | 李圣杰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38 | 陈帆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39 | 徐徽 | 北京理工大学 |
40 | 魏薇 | 苏州大学 |
41 | 叶兵兵 | 厦门大学 |
42 | 马思虹 | 浙江工业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