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09学年“悟宿基金会奖助学金”评定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10-23 点击次数:3982

“悟宿基金会奖助学金”是由悟宿基金会于2006年开始在我校设立的,并同时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

复旦大学、交通大学设立该奖助学金。全部名额由五所大学学生公平竞争。申请学生由各学校提名,由

悟宿基金会教育委员会评审决定。现将我校2008-2009学年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并由于未获其它资助而不能或不足以供给该学生在大学学

习期间所需的各项费用开支,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原居地在偏僻贫困地区的学生优先考虑。
2、学生本人热爱祖国,思想作风正派,遵守法纪校规,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要求优良或中等以上。

学生成绩包括总平均分、班上名次、班级大小以及学科。
3、全面发展,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基金会在评审时会考虑品格及道德、领袖才能、国际视野

、社会意识、沟通能力、人际关系、事业目标和社会志向,以及特殊才能(如语言、音乐、艺术、设计

或运动、获奖及著作等)。
4、工商管理及相关专业学生优先考虑。
5.各年级学生均可申请。
二、评选标准
基金会对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予以打分,根据得分高低确定资助名单。其中家境和原居地占50%,学生成

绩及品行占50%。我院目前可以推荐4名同学参加基金会的评选:2007级本科生2名,2006级本科生2名.
三、资助金额、名额和资助方法:
1、每人每年2500元。获得本学年悟宿基金会奖助学金的学生,下一学年可申请连续资助,基金会将优先

考虑。
2、资助名额五所学校学生公平竞争,我校本学年推荐40名,面向上一年度获得本项目资助的老生。
四、工作程序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并于2008年10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学院团委(之江四号楼206室,紫云连廊128室)

(1)《香港悟宿基金会—中国大学奖助学金学生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申请学生的文章一篇(约250字),介绍本人背景,将来之抱负以及如何对社会做出贡献,中英文
对照更佳;
(3)申请学生历年学业成绩单;
(4)该生之教授或导师的推荐信一封;
(5)学院出具该同学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每月平均收入)的说明,由辅导员和分管副书记签字,学院盖
章。
2、学院按照名额向学工部推荐;
3、学工部报悟宿基金会教育委员会审定。
4、发放资助款。
5、学生本人直接给悟宿基金会教育委员会写信确认收到助学金数额。
五、项目管理
“悟宿基金会奖助学金”纳入学校外设奖助学金项目管理工作。获得者组成团队,组织开展互助互人的
公益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香港悟宿基金会—中国大学奖助学金学生申请表wescms/sys/filebrowser/file.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