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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寒冰:《澳大利亚律师的司法实践及英美法律思维模式》----光华法学院学术讲座之2008(35)总第65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12-24 点击次数:4787

讲座题目:澳大利亚律师的司法实践及英美法律思维模式
主讲人:沈寒冰律师
地点:七号楼106室
时间:12月29日15:00


沈寒冰律师简介:
    毕业于悉尼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入学推荐人是著名的在五十年代成为出庭律师、八十年代成为英皇御用大律师的拜瑞豪先生;导师是著名的英美法权威、牛津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新州高等法院大法官的鲍勃奥斯丁教授。
    和华利盛(悉尼)律师行合伙人。专业诉讼律师、澳大利亚最高法院律师、出庭律师;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律师、出庭律师; 新南威尔士高等法院律师,维多利亚高等法院律师、出庭律师;国际公证律师;澳大利亚新西兰国际公证律师学院院士、太平绅士。是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奖学金(法学) 获得者、悉尼大学法学院毕业生协会终身会员。
    业余时间在澳大利亚政府部门兼任公平贸易部部长咨询委员会法律专员;还担任澳中法律工作者联盟常务理事兼秘书长、悉尼华人作家协会常务理事的社会公职、是首届澳华杰出青年作家奖获得者。曾接受澳大利亚联邦执政党(自由党)的邀请助选。是首批获得澳大利亚联邦特许注册移民事务代理资格的律师。
    曾任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商学院研究生院兼职法学讲师、法学教材编撰人。是中国多所名牌大学客座法学教授、研究员;是多家核心法学期刊、报纸、杂志法学专栏撰稿人;撰写法律专栏十数年。是澳大利亚国家电台(SBS Radio)法学节目“法律盲点”主讲嘉宾。
    每年受中国政府邀请在中国高校巡回讲课,除将教学所得全部捐赠外还捐赠大量法学书刊。和多所高校共同设立了“和华利盛”英美法课程并每年邀请澳大利亚律师赴中国义务授课。
    其代理的“维多利亚楼花”案、“奴工”案、“黑中介”案、悉尼电视塔旋转餐厅案、咖啡机案、“痴汉送屋”案、816居留案等案件被凤凰卫视、香港无线翡翠台、《星岛日报》、《澳洲新报》、《澳洲日报》、《新快报》、等华文媒体和九号台、七号台、十号台、民族台、澳大利亚国家台、《悉尼晨锋报》、《澳大利亚人报》、《每日电讯报》、澳大利亚国家民族电台(SBS Radio)等澳大利亚主流媒体报道并被澳中各大网站转载;其中“奴工”案更进入澳大利亚参议院受到质询。

注:本讲座亦为研究生《法学前沿》课程,欢迎大家踊跃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