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信息】镇海区招聘浙江大学2009年届本科毕业生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12-27 点击次数:2007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引进和储备一批我区急需、紧缺的优秀毕业生人才,根据《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镇政办发〔2008〕57号),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及党政人才队伍现状,经研究拟推出部分岗位面向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招聘优秀毕业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浙江大学2009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一本生源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高;
2、优秀学生干部(担任班以上主要职务)或三好学生,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
3、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获得二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一次一等奖学金,具备较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各相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三、招聘职位
经济类、管理类、人文类、人力资源、楼宇自动化、地理信息系统、审计、统计等专业招聘10名优秀毕业生。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1、宣传发动。招聘公告在浙江大学毕业生就业网上公布,由浙江大学就业处协助发动。
2、高校宣讲。在浙江大学举办宣讲会,介绍镇海区情况,招聘条件和岗位等相关情况。
3、组织报名。有意向的同学请将个人简历交至永谦活动中心B106蒋老师处。
4、人员初选。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入围名单。
5、笔试、面试。由区组织人事部门、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组织在高校进行笔试、面试。
6、确定人员。根据笔试、面试结果,对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进行了解,确定选用人员。
其中,高校宣讲、组织报名、笔试面试时间为12月24日上午9:00;地点为永谦活动中心A210。
五、人员使用及待遇
1、选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确定到具体用人单位,进行为期3-5个月的实习。实习期间由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进行全面考查、了解。实习期间发放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食宿由用人单位给予解决。实习结束毕业生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单位对毕业生实习期工作表现进行评价,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毕业生情况全面综合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安排体检,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录用为人事代理制事业人员。不合格的不予以录用,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2、被招聘人员毕业后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否则不予录用。
六、联系人
宁波市镇海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徐贵水;电话(传真):0574-86290194;
Email:nbzhrs@163.com。
一、招聘对象
浙江大学2009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一本生源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高;
2、优秀学生干部(担任班以上主要职务)或三好学生,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
3、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获得二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一次一等奖学金,具备较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各相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三、招聘职位
经济类、管理类、人文类、人力资源、楼宇自动化、地理信息系统、审计、统计等专业招聘10名优秀毕业生。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1、宣传发动。招聘公告在浙江大学毕业生就业网上公布,由浙江大学就业处协助发动。
2、高校宣讲。在浙江大学举办宣讲会,介绍镇海区情况,招聘条件和岗位等相关情况。
3、组织报名。有意向的同学请将个人简历交至永谦活动中心B106蒋老师处。
4、人员初选。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入围名单。
5、笔试、面试。由区组织人事部门、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组织在高校进行笔试、面试。
6、确定人员。根据笔试、面试结果,对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进行了解,确定选用人员。
其中,高校宣讲、组织报名、笔试面试时间为12月24日上午9:00;地点为永谦活动中心A210。
五、人员使用及待遇
1、选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确定到具体用人单位,进行为期3-5个月的实习。实习期间由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进行全面考查、了解。实习期间发放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食宿由用人单位给予解决。实习结束毕业生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单位对毕业生实习期工作表现进行评价,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毕业生情况全面综合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安排体检,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录用为人事代理制事业人员。不合格的不予以录用,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2、被招聘人员毕业后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否则不予录用。
六、联系人
宁波市镇海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徐贵水;电话(传真):0574-86290194;
Email:nbzhr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