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法学院寒假假期温馨提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1-06 点击次数:3474

寒假假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同学安全,现将假期中的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完成本学期学习与考试任务,路途较远的同学可以适当提前离校,但须向班主任或德育导师请假,报告去向及回校时间。寒假欲留在校内的同学,要尽快到宿舍值班室或班长处登记,将由学院、校区和宿管中心根据留校人数等情况,商定集中住宿管理方案或搬到其他校区的方案(请以最后通知为准)。
2、返家或者旅行的路途中,请注意防盗、防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注意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自己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人身安全。旅途中与家人、同学保持联系,告诉近况和行踪。同学离校前关好宿舍门窗,检查水电,防止火灾及盗窃案件的发生。
3、假期期间仍然在校的同学,要注意饮食、用水等的安全,寝室内切勿使用明火或违章电器,以免引起火灾,造成人身财产安全损失;要注意进出宿舍的外来人员,如遇可疑情况,请同学们主动查问并及时向值班人员、保卫处报告。
4、假期期间请大家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财产,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寝室内不存放过量现金;银行存款务必使用个人密码,金融卡与身份证分开存放,以防冒领。
5、保管好自己宿舍的钥匙,请勿将钥匙转借他人或请他人保管,寝室内切勿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6、与家人共度佳节期间请注意饮食安全以及炮竹燃放安全。
7、做到遇事冷静,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与班主任或辅导员(德育导师)老师联系。

预祝大家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阖家幸福!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团委学工办
200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