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教育】关于春夏研究生课程的特别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2-16 点击次数:2312
各位研究生:
2008-2009春夏学期研究生课程2月16日开始上课,网上选课请严格按照研究生院规定的日期进行,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操作;具体请见《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春夏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专业课选课处理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另根据学校与学院相关规定,特别说明如下:
1.《比较法与判例研究》今年实际任课老师为台湾著名民法学家苏永钦教授,主要讲授台湾的大法官制度等;如需要选择屡修的同学请先在网上修改自己的学习计划,再进行选课操作,该课程下周开始上课;
2.《法学前沿》课程以听取16次讲座或者外教课程的方式进行,具体讲座时间地点因现在无法确定,所以届时由团委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外教课程安排如下,如有意报名者请在2月18日上午10点之前到研究生教育中心报名:
今井弘道(日本),承接上学期内容继续讲授课程,日语授课,配翻译,周三下午,7号楼206;
吴帆(瑞士), 国际投资法案例讲评,英语授课,周四下午(14点开始上课),7号楼213;
研究生教育中心将对上课情况进行抽查,如有更改时间地点等情况,请事先告知,否则将作为旷课处理。
3.法律硕士选修课程请在本周到班长处报名。
如有疑问,可与研究生教育中心(电话86592723)联系。祝各位同学新年新气象,学习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