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茂德副校长开学初到之江校区情况调研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检查简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2-18 点击次数:4385
2月17日上午,来茂德副校长一行莅临之江校区,听取之江校区和光华法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汇报,交流校区与学院未来发展的规划建议,并实地检查之江校区安全稳定工作的要害部位。
上午9点,座谈会在李作权学生活动中心第一会议室举行,浙江大学副校长来茂德、校办副主任万春根、保卫处副处长蒋伟君、保卫处处长助理周建军、光华法学院党委书记费英勤、之江校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胡炜、光华法学院副院长夏立安、王冠玺,光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子法、法律系副主任李有星,及学院党政办主任林俐、校区党政办主任李志明、校区保卫办主任庄利民参加本次座谈会。
会议先由胡炜书记汇报之江校区安全稳定工作的开展情况。胡书记指出,基于之江校区的特殊地理位置和历史文物价值,在校园安全稳定方面,之江校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自身特点,突出消防安全工作为安全稳定工作中最重要的内容,将交通安全和治安安全作为安全稳定工作中的重要方面。具体措施包括:(一)提高认识,组织落实,建立和完善校区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和机制。为此,之江校区专门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安全稳定工作联防机制、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及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并同校区内15个单位分别签订了之江校区消防目标管理责任书。(二)预防为主,从细节着手,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和可能之中。例如在危险区域,悬挂警示牌和温馨提示牌;在春、秋天时开展防蛇、防虫、防野生动物教育;此外,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视、宿舍违章用电的集中整治、学生消防紧急避险和火灾自救培训、演练都是校区安全工作开展的内容。(三)突出重点,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校区安全稳定工作最重要的内容。2008年,校区在原有消防安全体系的基础上,加强了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对消防基础设施进行了较为彻底的改造。同时还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进行“11.9”消防和山林防火演习,增强校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胡书记最后还指出,在之江校区安全稳定工作开展中,仍存在一些较大的安全隐患,需要学校来协助一同解决,如之江校区老建筑的危房隐患、树上的断枝处理、家属区的消防和治安安全以及老之江路治安安全的问题。特别是小操场边由于山体滑坡,几棵大树随时有倒伏的危险,危及师生安全。由于要处理这一问题需要较大投入,希望学校能够及早给予解决。
随后,费英勤书记与张子法副书记代表光华法学院进行了相关工作汇报。在学院安全稳定工作上,费书记指出,学院总结了森林火灾、钱塘溺水、树枝坠落等之江十大隐患,强调预防教育为主,加大宣传教育;并且通过与学院行政各科室、各教师签订消防责任书,将消防制度落实到个人。在师生关注热点方面,费书记与张副书记都强调了今年大学生就业的严峻形势,就业落实也将成为学院工作的重点。张副书记还表示,通过昨天开展的学生座谈会,学院方也了解到毕业班学生就业求职上的一些变化,例如就业地选择的拓宽以及就业领域的多元化,再加之国家一些促进就业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浙大法科学子的就业压力。
此外,王冠玺、夏立安副院长、李有星副主任依据国家新出台的研究生扩招政策,就学院扩大法律硕士招生事宜与茂德副校长进行了讨论。
座谈会最后,来茂德副校长发表讲话,他肯定了之江校区和光华法学院在安全稳健工作上所取得的工作成绩,并对其工作中的特色创新之处予以赞赏。他表示,学校高度重视校区的安全稳定工作,对于之江校区的相关安全稳定工作会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希望校区能够进一步检查、敦促与落实,同时还建议之江校区以“无烟校区”为建设目标,于个人、环境都极为有益,还可以避免烟蒂起火的隐患。对于学生工作,来副校长强调,学生心理教育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尤其在今年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在学生就业方面,他也强调要将提高就业率作为学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对于学生,一方面要认清就业形势,放低身价实现就业;另一方面,在能就业且选择多的情况下,提高就业层次,实现自身价值。
座谈会结束后,来茂德校长一行还在之江校区、光华法学院相关领导与老师陪同下,实地检查了食堂、1号楼的修缮工地、家属区等安全稳定要害部位。




之江校区党工委(管委会)
光华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