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关于国家临时伙食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2-18 点击次数:3165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的关心,帮助他们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根据教育部财务司的相关通知,近期开展对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生临时伙食补助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2、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二、名额及金额:
学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和预算,将临时伙食补助评选名额下达到学院(我院有48个名额),由学院按规定评选。每人补助200元。
三、工作程序:
1、学院向学生进行宣传;
2、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由同学自行制作(手写稿与打印稿均可),请于2月23日将申请书交至团委办公室(之江四号楼206室或者紫云连廊128室);
3、学院审核,确定补助的学生名单。
4、学院填写《临时伙食补助名单备案表》,送学工部学生资助办公室(小剧场206)备案。
5、学工部汇总审核后,公示三天。
6、学工部审批,核转学校计财处统一打卡发放。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2、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二、名额及金额:
学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和预算,将临时伙食补助评选名额下达到学院(我院有48个名额),由学院按规定评选。每人补助200元。
三、工作程序:
1、学院向学生进行宣传;
2、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由同学自行制作(手写稿与打印稿均可),请于2月23日将申请书交至团委办公室(之江四号楼206室或者紫云连廊128室);
3、学院审核,确定补助的学生名单。
4、学院填写《临时伙食补助名单备案表》,送学工部学生资助办公室(小剧场206)备案。
5、学工部汇总审核后,公示三天。
6、学工部审批,核转学校计财处统一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