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关于本科生地震重灾区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3-13 点击次数:2874

为确保来自汶川地震重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生顺利就学,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对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生实施特别资助政策的通知》(财教明电[2008]1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预拨2009年春季学期中央教科文部门所属普通高校特别资助政策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09]10号),将给来自地震重灾区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全校共人数70人,每人700元。
二、申请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4. 因受灾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评选办法
1.地震重灾区学生向学院申请,申请书自拟。
2.2009年3月17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稿发至zdfxyxgb@zju.edu.cn,学院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3. 经学校评审通过的获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


浙江大学党委学工部
200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