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关于举办浙江大学第十一届校园文学大奖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3-18 点击次数:2115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团十六届二中全会精神,以纪念建国60周年、“五四”运动90周年活动为契机,倡导校园先进文化,繁荣校园文学、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同时为喜爱文学创作的同学提供交流学习的平台,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挖掘并奖励文学新人,营造浓厚的人文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大学第十一届校园文学大奖赛。大赛由校团委、本科生院学务处、本科生院教务处、人文学院联合主办,人文学院团委、浙江大学学生文学联合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形式

本次大赛分小说(含小小说)、散文、诗歌和文学评论四个组,“致敬青春”为主题进行创作。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力求深刻鲜明,体现校园特点和学生特色。大赛设组织奖若干,授予积极组织学生参赛的学院、学园、社团等单位。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的参赛对象为浙江大学全体在校学生(本、硕、博均不限)。

三、评委会组成

薛家柱:著名作家,原杭州市文联副主席、市作家协会主席。

吴秀明:著名评论家,国家级名师,浙江大学中文系主任、博导、教授

张德强:著名诗人,浙江省作协诗歌创委会主任

莫小米:著名作家,《杭州日报》文学版编辑

四、征文及评奖时间

1、征文时间:2009年3月至2009年5月30日。

2、评奖时间:2009年6月,经评委会评审后公布最后结果。

五、参赛方式

参赛同学以个人名义参加比赛。

六、投稿方式

参赛选手可任选下面一种方式投稿,为确保稿件不丢失,请尽量使用电子稿件参赛。

1、电子稿件上交邮箱:zdwl@st.zju.edu.cn。

2、参赛作品上交地点: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团委办公室(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行政楼203室)。

3、参赛作品邮寄地址: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行政楼203室人文学院团委办公室,邮编310028。

4、紫金港校区参赛同学的非电子稿件,请送交或邮寄至蓝田学园六舍210人文学院团委办公室,邮编310058。

5、投稿截止日期:2009年5月30日。

6、大赛相关事宜可咨询:魏同学 13575708133(673318)。

七、来稿形式

1、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所有参赛作品将隐名交至评委会评审,来稿务必如实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电子投稿请将作品和参赛登记表在同一邮件中发送。非电子投稿请将参赛登记表单独打印,附于作品后,作品中请勿署名。

2、电子稿件将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打印送评,非电子稿件请用方格纸誊写或打印。

八、稿件要求

来稿要求从未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严禁抄袭或请人代写,除小说外来稿字数不限,小说字数原则上不超过5万。

九、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16名,三等奖32名。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奖品及第二课堂加分。另设立组织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将汇集出刊。

十、注意事项

    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参赛者请自留底稿,参赛稿件一律不予退回。凡参赛者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通知之各项约定。

    希望各院级团委积极配合本次校园文学大奖赛,积极组织和推荐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兼备,能够体现浙大学子文学创作水平的优秀作品,把这次大赛办得圆满成功。

附件:浙江大学第十一届校园文学大奖赛参赛作品登记表wescms/sys/filebrowser/file.php

校团委
本科生院学务处
本科生院教务处
人文学院
200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