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关于做好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4-09 点击次数:3184

各位同学:
  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求职过程中的直接经济困难,学工部决定对今年毕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就业补助金,用于学生就业过程中的差旅费、通讯费等相关费用。
一、申请条件:目前未就业、未保研的毕业班特困生(见附件)
二、工作程序:
1、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系)提出申请,请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5月15日前将电子稿发至zdfxyxgb@zju.edu.cn;
2、学院(系)对学生申请书进行审核,并根据学生申请和具体情况提出补助金额的建议;
3、学院(系)填写《200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补助金汇总表》,将汇总表的文本稿以及学生的申请书送学生资助办公室(小剧场220)备案。 汇总表电子稿请发送至电子邮箱:zz@st.zju.edu.cn 。
4、学工部审批,核转计财部统一打卡发放。
三、工作要求:
学院(系)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在全面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中遇到的问题的基础上,做好本次就业补助工作。
                                      
附件:

1.光华法学院2009届特困毕业生名单wescms/sys/filebrowser/file.php

2.光华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补助申请表wescms/sys/filebrowser/file.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