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园)团委、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09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 尽早发动,全面统筹,经研究,现将关于加强组织开展2009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预通知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16号文件以及《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学习落实温总理给浙大学子的回信精神,紧密结合改革开放30周年、建国60周年、五四爱国运动90周年、四川地震灾区重建等历史契机,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本,进一步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立足浙江、面向西部、辐射全国、走向世界,深入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大学生社会观察,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全面拓展实践途径,创新实践形式,进一步完善大学生社会实践长效机制。
二、活动主题
实践成才 青春报国
三、活动内容
以“面向农村、面向企业、面向西部、面向海外”为四大方向,组织全校大学生广泛开展社会观察、形势政策宣讲、灾区重建、红色教育、社会调研、专业实习、农村支教、军营体验、社区服务、企业帮扶、挂职锻炼、科技支农、文艺演出、法律援助、医疗服务、防艾抗艾、环境保护、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弱势群体、农民信箱应用与推广、回访母校、走访校友、勤工助学、就业实习、出国交流等活动,引领广大青年学生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
为集中力量,发挥优势,示范带动,扩大效果,今年我校将动员广大本科生和研究生,继续点面结合,重点组织策划开展以“七个结合”为核心的社会实践计划:
结合进一步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五情”教育,继续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创意实践行动,结合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与实践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精神,开展形势政策宣讲活动。
结合重大事件纪念,大力开展以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建国60周年、五四爱国运动90周年为主题的系列特色实践活动。通过社会观察与调研、走访名人、图片展览、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活动,深刻认识党带领人民60年艰苦征程,切身体会改革开放30年巨大变迁,激发大学生参与祖国建设热情。学习五四爱国运动在新世纪的重要意义与时代精神,弘扬大学生以祖国为荣、为祖国服务的爱国主义精神。
结合继续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回信精神,更大力度鼓励支持大学生深入农村,了解国情,上好“不可或缺”的一课。进一步开展“深入浙江百县千村”新农村服务计划,进一步加强与学校有长期合作关系的湖州、杭州、舟山、绍兴、龙泉、象山等地的沟通交流并开展实践服务活动,进一步推动大学生村官挂职工作和“三农”志愿服务,倡导大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深入广大农村开展包括赴贫困地区“三支一扶”(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青春红丝带志愿行动、农村环保科普行等在内的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齐进步、与农村共发展的价值观。
结合服务西部开发与建设,开展“走进西部、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计划、青春建功第二故乡行动计划和情系灾区志愿服务计划。积极参与四川地震灾区的重建工作,鼓励大学生赴灾区开展以援建为目的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加强与浙大西迁办学点的合作建设,重点面向浙江龙泉、江西泰和、贵州湄潭、广西宜州等浙大西迁点完善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并大力开展“青春建功第二故乡行动”, 加大扶持力度,开创性地开展实践活动,弘扬求是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鼓励大学生暑期赴西部下基层开展“三支一扶”实践活动。让浙大学子走进西部12个省、区,深入了解西部基层状况,切实加强实践能力培养,服务西部发展。
结合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大力开展大学生挂职锻炼实践成长计划。选拔优秀大学生骨干赴基层挂职锻炼(包括大学生村官挂职、乡镇部门助理挂职、企业挂职等)。整合社会资源和优秀校友资源,举办 “优秀青年企业家进浙大”、“优秀校友回浙大”系列活动,大力聘请社会知名成功人士和成功校友作为优秀大学生骨干的实践导师和校友导师;推动优秀大学生骨干海外交流实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培养大学生骨干在实践中更好成长成才。
结合大学生就业创业,大力开展“求是强鹰实践成长计划”,拓展企业资源,加强产学研联系,促进校企共建。在部分知名企业和校友企业建立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组织我校大学生以社会实践小分队形式深入企业调研实践;围绕大学生就业实习和企业所需,积极开展大学生赴企业开展暑期挂职锻炼实习实践活动;探索与开拓大学生赴企业挂职锻炼和就业实习的有效途径,在实践中着力培养我校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推动更多大学生的就业发展。
结合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完善基地建立与维护机制。大力巩固、完善、拓展教学实践基地、就业实习见习基地和勤工助学实践基地、大学生挂职锻炼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基地、海外交流实践基地等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加强与各社会实践基地的紧密联系,结合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校外浙江大学大学生实践导师聘任工作,进一步推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四、实施要求
1.全面发动,精心组织。
根据学校社会实践工作相关会议要求,各学院(系、园)团委要高度重视做好学院社会实践各项组织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各学院(系、园)团委要及时将2009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向学院(系、园)领导班子汇报,成立学院(系、园)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系、园)社会实践活动的规划和具体计划,及时研究、解决社会实践活动中的重要问题。
(2)认真制定好本学院(系、园)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紧密结合学校“七个结合”重点实践计划,注重点面结合,注重创新,突出亮点,体现所在单位特色,努力增强实践效果。
(3)要深入动员,层层推动。要认真召开全院(系、园)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动员会议。学院(系、园)团委要组织好各团支部开展以社会实践为专题的主题团日活动,要求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社会观察和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
(4)要重视做好对本院(系、园)学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培训工作,开展安全保障等系列专场培训。
(5)要加强本学院(系、园)社会实践经费筹措能力,建立专项大学生社会实践资金以确保社会实践顺利有效开展。
2.点面结合,突出重点。
在全面广泛组织动员的基础上, 各学院(系、园)要结合学校重点实践计划进一步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抓好示范,确保各学院(系、园)组织暑期实践团队的参与数不少于各学院学生总数的2%(即1000名大学生的学院要组织不少于20支实践团队,500-1000名学生的学院不少于15支,少于500名学生的学院不少于10支;鼓励学生组建回乡社会实践小分队,鼓励跨学院组织实践团队,并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确认团队归属),参与暑期实践的学生总数本科生不低于学院本科生总人数的40%,研究生不低于学院(系、园)研究生总人数10%。鼓励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为单位组建暑期实践团队。要突出抓好重点实践团队建设,确定3-5个实践团队参加申报学校重点实践团队。学校将在学院(系、园)推报的基础上,选拔十佳校级重点团队,50支校级重点团队,100支校级一般团队,其余各学院(系、园)推报的团队为院级立项团队。学校将对校级重点团队进行重点资助。要认真抓好抓实重点团队和其它立项团队的工作,确保实践活动的方案完善、工作指导和实践开展。
3、围绕大局,加强建设。
要围绕学校大局工作,将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纳入学校育人的中心工作和学校服务地方发展建设的总体规划,符合学校社会实践总体部署。学院(系、园)要根据学校社会实践工作重点,以“四个面向”、“七个结合”为重点内容,统筹安排,组织学生开展富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
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每个学院(系、园)都要联系乡镇、农村、社区、企业等,本着合作共建、双向受益的原则,从地方建设发展的实际需求和大学生锻炼成长的需要出发,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基地,要求每个学院(系、园)都完善建立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3—5个以上(其中服务新农村实践基地2-3个以上),推动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阵地化、长期化。
4、重视宣传,营造氛围。
要高度重视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突出实践效应。各学院(系、园)要针对本学院实践团队的活动情况及时开展与报纸、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工作,尤其是要在国家级和省级重要新闻媒体争取相关宣传报道。校社会实践指导中心将不定期制作社会实践信息简报,各学院(系、园)和实践团队要及时向校团委实践指导中心报送实践活动的文字和图片等相关信息情况。
5、加强总结,完善考核。
各学院(系、园)要在暑期结束后全面做好各项社会实践总结工作,通过各团队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社会实践报告、调研论文、实践工作简报、DV展播、摄影大赛等深化实践成果,做好成果展示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实践考核细则,加强对各学院(系、园)社会实践工作的考核,并将对各学院(系、园)大学生社会实践各项组织工作的总结评比表彰纳入到“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工作的重要考核体系。
6、加强教育,确保安全。
要加强社会实践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制。对社会实践要制定安全预案,要为学校、学院(系、园)统一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的师生购买保险。学院(系、园)要对本学院实践团队出发和结束时的安全情况全面掌握,及时上报信息,确保师生参加社会实践安全有效。
五、申报要求
各学院(系、园)社会实践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学院(系、园)社会实践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5月10日之前上报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
各学院(系、园)和各学生组织、社团要在5月11日前将申报学校重点立项团队的申请表及汇总表(附件1、2)上交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学院全部实践团队立项申报表及汇总表(附件1、3)于5月15日前上交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
请将上述申报材料,以学院(系、园)、学生组织、社团为单位,根据上述时间要求以书面材料形式交至紫金港校区小剧场321办公室,各种申报材料的电子稿请单位以打包形式电邮至chenyingxian@zju.edu.cn,邮件请注明:××学院社会实践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学院社会实践工作实施方案、××(学生组织或社团)社会实践申报信息。
联系人:姚明明 陈颖娴
联系电话:0571-88206213 15967123187(685781)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09年4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浙江大学200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报表.doc wescms/sys/filebrowser/file.php
附件2:浙江大学200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wescms/sys/filebrowser/file.php
附件3:浙江大学200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全部团队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wescms/sys/filebrowser/file.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