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关于2009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校内无息借款减免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4-28 点击次数:2801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学期资助工作的具体安排,2009届毕业生校内无息借款的减免的申请工作将于日前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毕业生校内无息借款减免的条件请参见《浙江大学本科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实施细则》(见附件)第六部分第3、4、6条。第2条所讲的20%减免,不需要申请。
二、申请和审核程序:
(1)4月30日前,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填写《浙江大学2009届毕业生校内无息借款减免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一份,交所在学院;
(2)5月7日前,学院审核,将材料签署意见后报学工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除符合《浙江大学本科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实施细则》的减免外,各学院学生困难性的减免由各学院本科生困难补助经费开支。减免名单由各学院报学工部备案(学院统一使用临时困难补助发放清单)。各学院应督促获得校内无息借款减免补助的同学在毕业前一次性还清贷款。
(2)学校将集中时间还校内无息借款,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
(3)在毕业前无法还清校内无息借款的学生,可以在毕业后三年还清,不计利息,但需要填写《浙江大学学校无息借款还款确认书》(见附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浙江大学本科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实施细则》第七款。
(4)最终学院报送学工部的资料有三项:电子版的汇总表,书面的汇总表及学生申请表。

附件:

还款确认书wescms/sys/filebrowser/file.php
2009届毕业生校内无息借款名单wescms/sys/filebrowser/file.php
2009届毕业生校内无息借款减免申请表wescms/sys/filebrowser/file.php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实施细则wescms/sys/filebrowser/file.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