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关于2009年春季学期国家临时伙食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5-07 点击次数:3351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的关心,帮助他们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预拨2009年春季学期中央级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资金的通知》(财教[2009]12号)有关精神,近期开展对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生临时伙食补助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2、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二、名额及金额:
学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和预算,将临时伙食补助评选名额下达到各学院(学园),我院有48个名额,由学院(学园)按规定评选。每人补助200元。
三、工作程序:
1、学院(学园)向学生进行宣传;
2、学生(学园)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书由同学自行制作,请将补助申请书电子稿于5月12日前发至zdfxyxgb@zju.edu.cn.
3、学院(学园)审核,确定补助的学生名单。
4、学院(学园)填写《临时伙食补助名单备案表》(附件),以电子稿和文本稿两种形式送学工部学生资助办公室(小剧场206)备案。 电子邮箱:zz@st.zju.edu.cn
5、学工部汇总审核后,公示三天。
6、学工部审批,核转学校计财处统一打卡发放。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2、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二、名额及金额:
学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和预算,将临时伙食补助评选名额下达到各学院(学园),我院有48个名额,由学院(学园)按规定评选。每人补助200元。
三、工作程序:
1、学院(学园)向学生进行宣传;
2、学生(学园)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书由同学自行制作,请将补助申请书电子稿于5月12日前发至zdfxyxgb@zju.edu.cn.
3、学院(学园)审核,确定补助的学生名单。
4、学院(学园)填写《临时伙食补助名单备案表》(附件),以电子稿和文本稿两种形式送学工部学生资助办公室(小剧场206)备案。 电子邮箱:zz@st.zju.edu.cn
5、学工部汇总审核后,公示三天。
6、学工部审批,核转学校计财处统一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