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光华法学院关于2008级本科生法学主修专业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5-12  点击次数:1326
        
2008级同学:
     根据学校的规定,2008级本科生申请法学为主修专业的工作已经开始。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法学为主修专业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已经修读完成学校规定的第一学年应修学分。
2、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或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3、具备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光华法学院可接受学生的最大容量
|      专业名称 | 最大容量 | 
|       法学 | 200 | 
三、学生通过学校现代教务管理系统的“主修专业确认”栏中申请。
四、学生申请的时间为2009年5月12日—2009年10月15日。
五、联系电话86592727 
 光华法学院本科教育中心
2009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