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大学学生法学研究会主席团换届的通知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法学研究会章程》有关规定,浙江大学学生法学研究会(以下简称法学会)第二十四届主席团经研究决定,面向2007级、2008级会员招聘有志于锻炼能力,发挥特长并为广大会员及群众服务、贡献才能的优秀人才,组成法学会第二十五届主席团。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席团成员情况
1、主席团成员六人,其中会长一名,副会长五名;
2、会长负责法学会总体工作和学年活动安排;
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法学会各项具体工作;
其中一位副会长负责会内财政并做好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二、 相关程序
1、候选人以自愿为原则,在自荐的基础上通过第二十四届主席团推荐;
2、候选人须下载填写自荐表并附有关在法学会工作及贡献的个人材料及工作设想;
3、上述材料电子稿请于2009年6月7日发至:06fxllj01@st.zju.edu.cn打印稿请于2009年6月10日之前上交法学院团委;
4、法学会社团指导单位光华法学院团委以及第二十四届主席团成员将根据有关材料筛选、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并进行面试,结合本人意愿任命产生法学会第二十五届主席团 (面试日期另行通知) 。
三、 候选人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较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现行政策,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自觉遵守法学会章程,坚持法学会宗旨及方针;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在过去一年中参与过法学会工作或活动,对法学会主要工作及活动较为熟悉,有一定贡献;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6、有较多空余时间,并愿意将其投入到法学会的工作
7、对法学会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具有服务群众、无私奉献及团结合作的精神。
附件:自荐表wescms/sys/filebrowser/file.php
浙江大学学生法学研究会
200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