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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实践,培养新型法律人才――记学术委员会关于法律硕士(法学)培养方案的讨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6-20 点击次数:2119
6月16日下午,光华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在之江校区7号楼107室召开,会议由王冠玺副院长主持,阮方民、钱水苗、方立新、金彭年、张谷、翁晓斌、钱弘道、曹慧敏等老师参加了会议。会上,各位老师就我校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的培养方案开展充分讨论,针对培养方案中研究生的主要研究方向和课程设置建言献策。
法律硕士(法学)是教育部最新设置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主要针对具有较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的法学本科生。相对于法学硕士的研究型培养模式,法律硕士(法学)侧重于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
院学术委员会的老师非常重视培养方案中学生实践应用环节的培养要求,在课程的设置方面计划安排3个月到半年的时间让学生用于实习,在校内和校外双导师的指导下提高学生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此外,老师们还计划在专业课教学中安排一定课时数,聘请实务界的专家授课,例如增设民商事、行政、刑事、经济和知识产权等方向的案例分析或者实务操作课程供同学选修。
会议进行了整整两个小时,老师们抱着一丝不苟的态度,对培养方案做了认真细致的讨论。衷心祝愿我们第一届的法律硕士(法学)能在老师们精心制定的培养方案下,成为实践部门所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学生通讯社 范鸿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