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关于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老生及部分新生)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9-14 点击次数:2725
各位本科生:
现将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将按照经济困难生认定流程对需要调整的经济困难生进行认定,调整的经济困难生填写《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一式一份)(见附件),交学院留存。
二、对于原来家庭经济状况较好但因此次地震受灾或者其他原因致贫的,可以申请新增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有家境好转不再需要资助,可以申请删减为非家庭经济困难生,将资助机会留给条件相对差的同学,学院将及时进行调整。
三、请各位申请进行调整的同学将《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交至之江四号楼206室,截至时间9月23日。
特此通知。
附件: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wescms/sys/filebrowser/file.php
光华法学院团委
2009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