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党校、组织部、团委关于举办浙江大学党校2009年第二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9-25 点击次数:3165
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各院级团委:
开展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是学校学生党建的一项经常性基础工作,是党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的重要途径。做好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对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建设高素质学生党员队伍、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党校的工作计划和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10月17日起举办党校2009年第二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一)党校层面上的辅导报告 4次
1、党章和党的建设
2、党的十七大报告与和谐社会建设
3、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4、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
(二)院级层面上的辅导报告 1- 2次
由各院级单位按照具体教学计划,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结合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党章知识、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大学生入党流程、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方面进行重点辅导。各院自行选定辅导报告主题,举行一场以上(含一场)的辅导报告,在组织辅导报告时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分校区或分班进行。
(三)音像教学 1- 2次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或庆祝建国60周年为主题的教学片(由校区团工委统一安排)。
(四)小组讨论 2次
1、讨论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以科学的理论作指导,在班主任的主持下,以小班为单位,学员结合自身思想、学习、工作实际,根据参考讨论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讨论,班主任在学员讨论的过程中要给予引导和总结点评。
2、参考讨论题
⑴ 入党积极分子如何端正入党动机,通过自身不断努力,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⑵ 入党积极分子如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⑶ 回顾建国六十周年伟大历程,联系个人实际,讨论青年学生如何更好地培养爱国主义精神?
⑷ 青年学生党员应如何提升个人素养,维护民族团结,将个人言行与维护国家稳定发展大局相结合?
⑸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谈谈入党积极分子如何加强自身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为构建学习型政党作贡献?
⑹深入了解全党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内涵,结合新形势下的机遇和挑战,谈谈我校继续做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工作的重要性?
⑺结合对《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的讨论学习,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与理解,谈谈青年学生如何运用科学知识武装头脑,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争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五)总结交流
1、12月12日,全校统一进行党校结业考试
2、评选本期党校优秀学习体会论文
3、颁发结业证书
(六)教学材料
1、主要学习材料
党的十七大报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十七届四中全会文件,《中国共产党章程》,《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青年学生入党教材》,《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辅导教材》等。
2、推荐学习网站
http://www.people.com.cn
http://zddx.zju.edu.cn
二、培训和学习要求
1、学员应认真学习规定的文件和材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2、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缺席(包括请假)二次以上(含二次)者,不能结业。
3、学员要联系自身思想和实际,撰写一篇学习体会论文(字数在1500至3000字之间),学习结束前(12月4日)交班主任。院级单位按学员总数的3%评选优秀学习体会论文,评选的论文要求一式两份(复印有效),党校考试前由各院级单位分别交至校区团工委及校团委组织部。
4、学员须参加党校统一的考试。考勤、考试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关于党校考试补考资格的认定:没有完成党校教学环节的学员不能参加补考,即参加上一期党校考勤合格、论文上交但参加党校考试未通过的学员有补考资格,学员只能参加一次补考,其他一律要求重新参加培训。)
三、办班方式
1、按就近就便原则,分校区组织培训学习。各院级单位原则上按不高于学生人数10%(紫金港校区7%)的比例推荐学员(国防生单独推荐,不占院级单位名额),组成若干教学小班,每班学员以不超过30名为宜,并按培训地注明学员所属校区。建有活动团支部的校级学生组织按一定比例进行“推优”入党,经学员所在院级单位审核通过后,由院级单位统一编入教学小班管理。
2、为进一步加强分党校的职能,建有分党校的院系(城市学院)另行单独办班,教学计划和总体要求参照本文件实施。
四、组织领导
1、本期培训班按照“统分结合”的办班模式,根据学校党校要求,由校团委统一协调,各校区团工委具体承办,同时在各校区以院级为单位组成若干教学小班。
2、各院级团委要在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的领导下,加强对学员的指导和管理,严格按照《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班主任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每个教学小班配备班主任,负责教学小班的日常管理。
3、各院级团委要认真落实培训学习的各项具体工作,安排落实好院级层面的辅导报告、小组讨论,要求于10月9日至11日间将推荐的学员名单和具体教学计划通过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综合管理系统(http://www.youth.zju.edu.cn/dx)上报,文本稿经由负责老师签字盖章后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4、本期党校开班前将继续组织各院级单位相关人员着重就本期党校事宜、党校综合管理系统使用等进行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各班要做好考勤、学习讨论情况的记录。党校层面上的教学安排由校区统一进行考勤,院级层面上的教学安排由院级单位统一进行考勤,各院级单位在培训班结束时要将学员论文、教学小班记录本(含考勤记录)等一同上交各校区团工委汇总。
6、各校区团工委在认真总结校区本期办班工作的基础上,于培训班结束时将本期合格结业人员名单、考场记录、教学小班记录本等一同上交校团委组织部汇总。
联系人:沈黎勇 88206673
李姿曼 13805759082(635082)
联系邮箱:zjgzzb@zju.edu.cn
附件一: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单(综合管理系统上报模板表)
附件二: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班主任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试行)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党校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0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