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各班级:
根据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会章程,经光华法学院党政领导和研究生教育中心研究同意,光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会主席团将于近期举行换届选举。为了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程序
1. 第十届硕士研究生会主席团拟定由五人组成。
2.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应以自愿为原则, 通过自荐或者班级推荐的方式在全日制研究生中产生(原则上不在毕业班中产生)。
3. 候选人应如实填写《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自荐表》,若被查证为不实,即自动丧失竞选资格。
4. 自荐材料的递交方式(以电子稿的形式):
电子稿可发送: yjsh9@126.com
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晚8点。研究生会主席团将根据有关材料筛选、审核、确定初选名单。
5. 候选人参加光华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经10月下旬召开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十届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二、候选人应具备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思想上积极上进的先进分子,并能自觉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研究生会章程;
2. 具有较高的道德素养,同学关系融洽;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工作原则性强;
4. 热心研究生会工作,无私为同学服务,有奉献、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能独立开展工作。
未尽事宜由第九届研究生会主席团进行具体解释。联系人:光华法学院第九届研究生会主席惠彬蔚(13515817692)、副主席潘竟贵(15868452675)。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九届研究生会
2009年10月10日
附件_主席团自荐表_1_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十届硕士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自荐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政治面貌 | | 专业年级 | | ||||
联系电话 | | 手 机 | | ||||
住 址 | | E-mail | | ||||
个 人 简 历 和 申 请 理 由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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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工作设想和其他个人简历另附;
2、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