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温晨测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11-12 点击次数:2446

各位同学:
入冬以来,甲流进入高发时期。为严控甲流传播,确保之江校区每位同学落实每日晨测,请尚未领取体温计的同学到各寝室楼楼长处领取。
学院要求每位同学每日晨测,若发现发烧症状请立即到校医院检查排除,并及时报告学院。
电话:86592728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团委
200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