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关于本科生申请教育部200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11-19 点击次数:3063
根据教育部“教港澳台办[2009]1317号文件”通知,国家设立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以鼓励品学兼优的来自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学生及华侨学生。
此奖学金限全日制在校的台湾省、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学生及华侨学生申请。提出申请的本科生同学请在本页面下载“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妥后附上2008~2009学年明细成绩单(加盖学院(系)成绩专用章),本科生提交到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紫金港校区小剧场218室,电话88206580)。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2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各类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台湾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 本科生1名
二等奖 本科生1名
三等奖 本科生1名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 本科生1名
二等奖 本科生2名
三等奖 本科生4名
本 科 生 一等奖:4000 元 ;二等奖:3000元 三等奖:2000元
附件: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www.xgb.zju.edu.cn/redir.php
本科生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0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