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关于本科生申请教育部200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11-19 点击次数:3063

    根据教育部“教港澳台办[2009]1317号文件”通知,国家设立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以鼓励品学兼优的来自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学生及华侨学生。

    此奖学金限全日制在校的台湾省、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学生及华侨学生申请。提出申请的本科生同学请在本页面下载“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妥后附上2008~2009学年明细成绩单(加盖学院(系)成绩专用章),本科生提交到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紫金港校区小剧场218室,电话88206580)。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2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各类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台湾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  本科生1名
二等奖  本科生1名
三等奖  本科生1名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  本科生1名
二等奖  本科生2名
三等奖  本科生4名

本  科  生  一等奖:4000 元 ;二等奖:3000元  三等奖:2000元


附件: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www.xgb.zju.edu.cn/redir.php

                                       

 

本科生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0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