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与印第安纳大学交流项目(再次更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11-24 点击次数:2820
一.交流项目概况
1. 内容:至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研习,为期1学期,非学历交流
2. 对象:本科三年级同学
3. 时间:2010-2011学年秋学期
4. 名额:2名
5. 交流费用: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免除我院交流学生的学费,除此之外的其他费用,如因申请,交通或在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生活学习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遴选办法
1.“公开,公正,公平”,凡符合条件的光华法学院学生均可申请
2. 基本条件:
品行端正
优异的学业成绩与学术潜力
出色的英语能力
3.遴选流程
1)个人申报
A:地点:学院本科教育中心
B: 截止日期: 2009年12月10日
C: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个人简历(中英文);
中文申报表(附件);
印第安纳大学的申报表(附件);
Personal Statement;
推荐信(英文)
各学期成绩(中英文);
英语能力证书;
获奖证书(中英文)
(2)资格审查:学院本科教育中心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学院外事科备案:申请人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交外事科备案。
(4)外事科统一将申报材料寄送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Bloomington),邮寄费由申请人承担。
(5)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Bloomington)遴选审核:根据候选人的申报材料,遴选并确定由我院派送的2名“交流学生”名单。
联系方式:光华法学院外事中心(tel: 86592725;Email:tanglinfang.sisu@gmail.com)
印第安纳大学申报表 exchange app 10-11.pdf
光华法学院申报表 交流学生申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