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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论坛”第五期:2009“山西煤改”事件的法学思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11-26 点击次数:4119
按:今年8月山西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一文,启动了规模空前的“山西煤改”新政。“山西煤改”给社会带来的震撼是惊人,各方人士以各种方式陷入、参加或介入了这一制度改革。本期“公法论坛”将以一种纯粹学术的姿态对这一事件给予法律与法学层面的关注。欢迎广大师生、公法研习者参加!
主 题:2009“山西煤改”事件的法学思考
报告人:张 谷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评议人:季 涛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
周江洪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
费善诚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
潘 昀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生
章剑生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张效羽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生
应彩虹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生
主持人:郑 磊 法学博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讲师
时间:2009年12月2日(星期三) 晚6∶30——9∶00
地点:浙大之江校区7号楼106教室
主办: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
报告人简介:
张谷,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2000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至2008年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4年曾在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德国柏林洪堡大学访问研究。兼任《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丛》、《中国近代法学译丛》等丛书编辑委员。主要学术研究方向:契约法、商法、公司法。在《法学》等报刊发表“中国民法的四个面相”、“商法,这只寄居蟹”、“论约定保证期间”等数十篇论文。
如需本期报告的电子文稿请发邮至:chinapublaw@163.com 索取!
浙大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
2009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