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关于2008级民法总论课程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01-04 点击次数:1906

各位同学:

       经与本科生院协商,2008级民法总论课程考试定于1月12日进行,时间10:00-12:00。选修周江红老师的民法总论课程的同学考试地点为上课地点,选修韩家勇老师民法总论课堂课程的同学考试地点分别为紫金港西一106和紫金港西一208,具体学生名单请查阅附件。望各位同学准时参加考试。

                                 本科教学中心

                                2009年1月4日

 

附件:民法总论wescms/sys/filebrowser/file.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