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法学院2010年寒假假期温馨提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01-25 点击次数:1602

寒假假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同学安全,现将假期中的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完成本学期学习与考试任务,路途较远的同学可以适当提前离校,但须向班主任或德育导师请假,报告去向及回校时间。寒假欲留在校内的同学,要尽快到宿舍值班室或班长处登记,将由学院、校区和宿管中心根据留校人数等情况,商定集中住宿管理方案或搬到其他校区的方案(请以最后通知为准)。
2、返家或者旅行的路途中,请注意防盗、防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注意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自己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人身安全。旅途中与家人、同学保持联系,告诉近况和行踪。同学离校前关好宿舍门窗,检查水电,防止火灾及盗窃案件的发生。
3、假期期间仍然在校的同学,要注意饮食、用水等的安全,寝室内切勿使用明火或违章电器,以免引起火灾,造成人身财产安全损失;要注意进出宿舍的外来人员,如遇可疑情况,请同学们主动查问并及时向值班人员、保卫处报告。
4、假期期间请大家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财产,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寝室内不存放过量现金;银行存款务必使用个人密码,金融卡与身份证分开存放,以防冒领。
5、保管好自己宿舍的钥匙,请勿将钥匙转借他人或请他人保管,寝室内切勿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6、与家人共度佳节期间请注意饮食安全以及炮竹燃放安全。
7、做到遇事冷静,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与班主任或辅导员(德育导师)老师联系。

预祝大家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阖家幸福!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团委学工办
2009年1月25日
 

附:之江校区宿管办关于春节放假期间的安全通知


寒假(春节)放假将至,为了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使同学们过一个愉快的新年,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体成员均离校的寝室需熄掉日光灯,关好门窗,拔下电源插头,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必须到值班室处登记。
2、离校同学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产及贵重物品。
3、请同学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财产,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4、放假前各寝室进行一次大扫除,清除室内垃圾,搞好室内卫生,保证寒假期间寝室卫生。
5、春节期间留校的同学请尽快到值班台登记,于2010年1月31日上午九时整在后校门上车,前往紫金港丹阳入住。
6、寒假期间之江学生宿舍于2月1日开始封楼,2月22日上午开门。特殊情况请与楼长联系,电话:13958197446

祝同学们:
万事如意!一路顺风!!新年快乐!!!


之江校区宿管办
201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