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 (第五期)“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04-07 点击次数:2350

 

为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0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是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验,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处理等工作,完成研究性论文撰写和研究总结报告的过程。立项项目注重自主性研究过程”,倡导申报项目基于实际问题研究与社会企业需求相结合。

二、申报条件

1.参加过校级或院级SRTP科研训练项目。

2.已承担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含新苗人才计划)浙江省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挑战杯创业计划或课外科技作品立项的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

3.已在校、院两级SRTP中立项的研究内容原则上不再立项。

4.在校本科2008级、2007级、2006级五年制学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以2008级(含2007级五年制)学生为主;2007级(含2006级五年制)学生作为立项负责人必须与201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结合,在毕业前完成结题答辩工作。

三、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申请书》(附件二),要求用A4纸打印并装订,一式3份,于2010430前提交所在院(系)本科教育管理科。

2.经学院(系)初审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时把申请书上传到本科生创新网(http://innov.zju.edu.cn),并在网上填写申报信息,不上传者或信息不全者不得参加评审。

四、项目执行时间

1. 项目申报时间:4月14月30 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可以个人申报,也可以组织团队申报,可以是本专业学生组合,也可以是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学生组合,每个团队不超过3人,要求分工明确、有机协同,项目完成时间为1-2年,项目必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答辩。

2.学院(系)项目选拔、评审时间:51514, 各学院(系)组织专家评审 。

3.学生项目申请书上传及填报信息和学院(系)上报时间:515520

4.学校评审和确定项目时间:521—5月31。学校按学科门类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终评。

5.项目公示:616月7

 6.项目公布:610左右 

 7.按教育部总体布置,报教育部备案。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学校近期将组织2010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宣讲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助项目数和额度

本期立项数初步定为50项左右,每项资助额度为800020000元。 

六、项目管理

1.由学校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指导小组和本科生院教研处负责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和指导;

2.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

3.入选者须根据学校有关项目管理要求,及时记录《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记录本》,并接受校院(系)二级检查和管理;

4.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项目经费将分二期拔付到位,项目经费不得截留、转让或挪用。

七、相关政策

1.入选项目所在院(系)(及相关单位)应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并提供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保证项目组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从事本资助项目的研究。

2.通过学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有关认定,可替代部分与专业教学相近的实验或实践课程学分;通过验收的项目可计第二课堂相应学分;国家验收和评定为优秀项目的优先给予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资格。

3.参与指导的教师学校将给予一定的教学津贴。

4.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八、其他

相关表格也可到本科生网中的"表格下载"中下载,网址为:(http://bksy.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2

 

 

                                              本科教育中心

                                               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