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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令营】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光华法学夏令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05-17 点击次数:11254

各有关高校法学院同学: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将于2010年暑期继续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光华法学夏令营。本届夏令营的目的在于加强各高校法律学生、法律学者的学术交流,同时,本届夏令营将与“2010浙港两地大学生学术交流营”一起举办,亦可增进两地青年学生间的友谊,同时提高香港法律专业学生对内地法律制度的认识与了解,促进两地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第三届光华法学夏令营举办时间为2010年7月16日至24日,地点在风景秀丽的浙江大学之江校区。本届夏令营对内地高校法学院招收40人左右。届时来自香港和内地各知名法学院系的优秀本科生将汇聚一堂。夏令营将邀请著名法学家、实务界精英莅临营地指导,开展学术沙龙、案例研讨、辩论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还将组织营员参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地、中国冤案博物馆等杭州著名人文景点。所有营员在杭的食宿费用免费,并根据营员的具体情况给予个别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营员适当的路费补助。营员结业后,将获得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光华法学夏令营活动结业证书。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光华法学夏令营营员申请工作即日开始。
一、申请条件
    1、有社会责任感和公义精神;
    2、热爱法律专业,有志于从事法律职业;
    3、内地著名法学院校本科三年级(三年级升四年级)学生,成绩优异,专业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30%;
    4、综合能力强,全面发展,或者具有特殊成就或才艺。
二、申请材料
    1、夏令营报名表(请标注贵校放假时间、身份证号码);
    2、本科成绩单和专业成绩排名证明(由教务部门或学院盖章证明);
    3、相关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4、近期五寸生活照一张;
    5、其他推荐材料;
    6、申请路费补助的同学需提供经济困难情况证明(由贵学院团委/学工办盖章证明)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可从光华法学院网站(www.ghls.zju.edu.cn)下载报名表,于2010年6月13日前将材料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51号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光华法学夏令营组委会(孙权/成晓鹏)老师处,邮编:310008,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邮箱zdfxyxgb@zju.edu.cn,并请在标题中注明“夏令营报名:××学校×××(姓名)”。
    邮寄材料请在信封上注明“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光华法学夏令营报名”字样。
    经组委会审核后,录取名单将在光华法学院网站上公布并直接通知本人。
    咨询电话:0571-86592728
    传真:0571-88273027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光华法学夏令营组委会
2010.5

 


 

附件: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光华法学夏令营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