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教育】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金昌盛、海西和庄氏助学金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10-25 点击次数:2014
各位研究生:
按照该通知要求,我院可推荐一名同学,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11月3日前交至学院研究生科。
研究生教育中心
各学院(系):
金昌盛助学金的设立,是由杭州金昌盛进出口有限公司发起,目的是为了弘扬尊师助学的优良传统,帮助浙江大学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健康成长;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意识;激励优秀学生克服困难、发奋学习、报效祖国。
海西奖助学金是福建省浙江大学校友会为了避免在浙江大学就读的福建籍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及健康而设立的。
庄氏助学金是由美国Delta Fine Chemicals. Inc 公司总裁庄云根博士为支持浙江大学的教育事业,资助来自贫困地区农村、家境困难、学习优秀的研究生而设立的。
现将2010-2011学年助学金研究生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同等情况下,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本科期间已获认定的应出示相关部门证明)、自筹经费并已申请贷款的研究生,有其他引起家庭经济困难特殊情况发生者可推荐。
2.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残疾研究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可优先推荐。
3.热爱祖国,思想作风正派,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勤奋努力,品德优良,精神风貌积极向上。
4.申请者应无正式职业,并未在校外单位兼职。
5.当年未获得其他助学金者可以申请该助学金。
二.资助人数、金额:
1.金昌盛助学金每年资助研究生4名,每人每年5000元。分两次发放,半年一次。
2.海西奖助学金每学年资助5位研究生,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人∙年。只资助福建籍品学兼优贫困研究生。
3. 庄氏助学金每年资助研究生10名,每人每年2000元。
三.奖助学金的管理
金昌盛、海西、庄氏助学金的评审一年一次。资助结束后,受资助学生需在11月1日前提交不少于800~1000字一年思想、学习情况总结,表格在研工部网站下载,并由所在学院(系)签署意见,交研工部(玉泉校区教十一219室)。电子版发以下邮箱yangfh@zju.edu.cn,2009-2010学年已获金昌盛助学金资助名单见附件3。
受资期间如发生学生停学、学习不努力、因违反学校规章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平时生活挥霍、家庭生活经济情况明显好转等情况,经所在学院(系)、研工部认定,出资方和学校可做出相应调整。
四.申请时间及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并出具当地民政部门关于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允许使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证明的复印件)。
2.每个院系在上述三项助学金中选择一项,最多推荐1名。学院在广泛征求同学及有关教师的意见后,将初审结果(超出分配名额由学院排序)及申报材料于11月6日前送交研工部,同时将汇总表按附件2格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yangfh@zju.edu.cn。
3.申请人材料经研工部审核后,将报理事会审评,确定无异议后,届时名单将予以公布。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推荐工作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摸清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推荐评定工作。防止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行为,真正发挥助学金的功能。
2.关注研究生已获资助的情况,综合考虑资助额的总体平衡。
3.该助学金可以与优秀奖学金兼得。
4.联系电话87951272,联系人:杨老师。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