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关于举行“11.9”消防演习暨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仪式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11-10 点击次数:21336
校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全面实施“防火墙”工程,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增强校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安全防范和应变能力。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化平安校园建设,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秩序,促进校区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举行之江校区“11.9”消防演习暨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0年11月12日中午12:30分;
二、地点:之江校区田径场(大操场);
三、注意事项:
1、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本次活动;
2、 请参演人员在中午12:20前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3、 参演人员应在校区保卫办工作人员指导下开展演练,服从指挥,确保安全。
保 卫 处
之江校区管委会
光华法学院
201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