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党委学工部通知做好2010-2011学年周学文外设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各有关评定办法通知如下(见附件),请根据具体要求执行。
为了发挥助学金的最大功效,评定工作请严格遵照管理办法的原则和要求实施。要保证信息发布的公开,评选程序的公正和评选结果的公平;要对每个学生的资助实行总量平衡,在校期间无偿资助达3.2万元(五年制学生为4万)或以上者,原则上不再评定;同时,要求受助同学履行助学金规定的有关义务,鼓励同学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以外设奖助学金项目管理团队为平台,锻炼能力,回馈社会。
附件:
2010-2011学年“周学文助学金”评定办法
2010-2011学年周学文助学金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我院分配到2个名额,对象为08级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
2、学习认真,刻苦努力,学业上不存在不及格科目、成绩良好。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关注社会,课余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4、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
三、标准及名额:
1、周学文每学年资助8名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其中4名连续资助,2010级新生中评选4人,名额分配如下:蓝田学园2名,云峰学园2名。
四、工作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奖助学金申请表》(学工部主页下载、一式一份);
2、11月22日交到学院团委;学院审核后,将申请表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办公室(小剧场206);
3、学生工作部审核并公示后,报送捐赠方最后审定;
4、学校发放奖助学金。
五、项目管理
周学文助学金纳入学校外设奖助学金项目管理工作。获得者组成团队,组织开展互助互人的公益活动。
201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