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关于规范海报张贴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11-22 点击次数:3814
各位老师、同学:
为了营造美好的校园环境、便于校区学院对活动的跟踪管理,学院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学院各种海报(通知)的张贴应按照下列方式进行:
1、各学科点组织的讲座、沙龙等活动,如需张贴海报(通知),应经院党政办盖章备案。
2、各种学生活动的海报(通知),应通过院团委盖章并备案。
3、海报(通知)统一张贴于主楼西侧宣传软板上,学生活动张贴于北侧,其他张贴于南侧。
4、海报如需张贴于校区其他地方需征得学院同意,学院近期也将在一号楼和图书馆设立海报栏供张贴使用。
特此通知,请各位老师、同学遵照执行。
光华法学院
2010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