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教育】关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更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12-01 点击次数:4395
各位博士生同学: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六届博士生会自2009年12月民主选举产生以来,为我院博士生的发展履行了相应职责,现任期已届满一年。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生会章程》,经光华法学院党委和研究生教育中心研究同意,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会主席团将于近期进行换届选举。现将主席团候选人推荐报名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七届博士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的推选工作
1、主席团名额:第七届博士生会主席团拟定为5名。
2、主席团候选人条件:
(1)学院正式注册的博士研究生(包括非在职和在职博士生)。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工作业绩突出,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能够有相应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博士生会的具体工作。
(4)有奉献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与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代表和维护博士生的权益。
3、博士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1)本人可向第六届博士生会主席团自荐,如实填写《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七届博士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自荐表》(见附件)。经博士生会会议审查后,确认其候选人资格。
(2)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博士生联合提名,如实填写《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六届博士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经博士生会会议审查后,确认其候选人资格。
二、工作要求与说明
1、请有意参加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七届博士生会主席团竞选的博士生同学将自荐表或推荐表于2010年12月10日中午12:00之前发送至zjulawdoctor@126.com,收到邮箱回复则为发送成功。
2、第七次博士生代表大会筹备组成员在学院相关领导老师的指导下,协同研究生教育中心、第六届博士生会组织确定,负责第七次博士生代表大会召开的筹备工作。候选人参加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经12月召开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七次博士生代表大会(会议事宜另行通知)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未尽事宜由光华法学院第六届博士生会主席团负责具体解释。
联系人:主 席 王帅 13858173071(573071)
副主席 张睿 15158126848(696848)
工作邮箱:zjulawdoctor@126.com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六届博士生会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