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司法特性,接受舆论监督――记光华法学院“法律讲坛之法官铿锵三人行”讲座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12-10 点击次数:1400

    2010年12月1日,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办的法律讲坛之“法官铿锵三人行”于晚上19:00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国际会议中心138室隆重举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叶向阳、陈玉昆、陈增宝三位法官“锵锵三人行”成为今天的主角,光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法律系主任吴勇敏老师、兰荣杰老师也出席了本次活动,胡铭老师担任本次法律讲坛活动的主持人。与会法官与同学和老师们就“民意,媒体与司法审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
    第一单元以“民众思维与法官思维的区别”为主题,以“张金柱案”和“胡斌案”为案例,陈玉昆法官提出了审判要追求法律、经济、人情三者的平衡,不能局限于法条。同时也指出了该案牵扯到的立法不完善问题。叶向阳法官则针对霍姆斯法官的“司法审判是特定群体的特定偏好观点”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并着重强调了民众思维具有重结果性和流变性,法官思维则具有重结果性和稳定性,以胡斌案为例,媒体和公众过多地关注了后期炒作而疏于了对事实的认定,法官则是根据案件构成要件而定罪,关注案件发生的经过,所以在这一案件上民意和司法审判发生了比较严重的分歧。
    第二单元以“法官为何被推上风口浪尖”为主题,胡铭老师向大家介绍了两起骇人听闻的攻击法官的恶性事件,令人对法官这个职业的危险性产生了疑问。叶向阳法官从讨论司法权的特性来解读这个问题,通过列举生动翔实的案例和犀利睿智的解读提出了是媒体的误读,制度不完善,利益分配不均,政府法院职能的微调造成了这样的结果。陈增宝法官则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应恢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司法审判满足纠纷公正效率的要求的解决途径。陈玉昆法官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向大家讲述了法官这个职业的社会压力,在繁杂的脑力工作和巨大的压力挤压下,法官这个职业的确需要大家的理解。三位法官的连珠妙语不时博得台下的阵阵掌声。
    第三单元以“媒体网络与司法审判”为主题,胡铭老师首先提出了里本教授的疑问:“中国媒体究竟是司法的忠实看守者还是煽动的搅局者?”围绕这一问题并通过对受到公众高度关注的“许霆案”复杂的审判过程的解读,陈增宝法官认为媒体关注司法的原因在于主体,犯罪手段,案件审理过程的反常性,虽然媒体被称为司法,行政,立法之外的第四种权利,司法审判应当接受媒体和民意的监督,但不应该也不可能左右司法审判。叶向阳教授则更多地针对“许霆案”本身的审判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该案件的一审确实受机械的法条主义的影响,而媒体也确实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但是他同时指出媒体作为一种权利也需要受到监督和制约,滥用所带来的后果是可怕的。这一观点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赞同。
    随后兰荣杰老师也提出了自己对民意、媒体和司法审判的看法。吴勇敏老师做了简短而精辟的总结发言,提出司法审判会受民意影响,由于文化原因和行政腐败现象,法官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同时感谢三位法官的精彩演说。在稍后的自由提问环节,同学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和看法,与三位法官进行请教和探讨,本次法律论坛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结束。通过这次讲座我们不仅领略到了省高院法官敏锐的洞察力和辩证的思维,也对“民意,媒体和司法审判”这一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思考,同时也深感作为一个法律人的自豪与使命!

(胡晓昕 文/ 姚芳苹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