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教育】浙江大学2010级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复试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12-22 点击次数:6325
一、凡上浙江大学2010级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分数线(联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98分,英语不低于47分)的考生,资格审查定于2011年1月9日(8:00—10:40)。地点:浙江大学之江校区(杭州之江路51号)主楼110(主楼大门进来左侧第一间)。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必须是研究生院打印,上面有教育部水印);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现场填写);
5.二寸蓝底照2张;一寸蓝底照2张(背面用原珠笔写上名字)。
资格审查合格的同学才能进入复试,复试收取考务费160元/生。
二、政治理论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1月9日上午11:00—12:00资格审查合格的同学参加政治理论考试(有关考试事宜具体见研究生院复试通知要求)
地点:之江校区曾宪梓楼204教室
三、面试时间、地点、分组
2010年1月9日下午1:00—4:00。内容:本专业综合知识
第一组:001—055序号,之江校区7号楼101,候场同学可在103休息;
第二组:055—110序号,之江校区7号楼202,侯场同学可在201休息;
四、录取方式
录取参照全国联考成绩(70%)、政治理论成绩(合格)、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素质考核(合格),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请各位同学做好准备。
本人序号报到时查询。请同学们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1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