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之江校区机动车交通限行通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03-03 点击次数:9457

    为确保3号楼、4号楼等建筑物修缮期间师生安全,保证校区内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校区修缮期间机动车交通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实施时间:
    2011年3月7日至3号楼、4号楼修缮竣工
    二、限行路段:
    1、1号楼西、3号楼东路口禁止机动车向主楼方向行驶。
    2、2号楼东路口禁止机动车向北进入2号楼以北、4号楼以西路段。
    3、7号楼以东禁止机动车向东进入主楼方向路段。
    交通限行期间,除特种车辆、工程施工车辆外,相关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
    请进入校区车辆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并服从现场保卫办干部和校卫队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管委会办公室
 之江校区保卫办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