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经过学生个人的报名申请,光华法学院党委、团委面试选拔、考察讨论,拟录徐安然、马俊彦、陈益凤等三位同志为学院团委副书记(挂职),现予公示:
徐安然,中共党员,2011级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曾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支教一年。本科期间曾担任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主任助理、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班委、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学生会主席,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学生会主席,浙江大学广播电视台责任编辑、播音主持。
奖惩情况:曾荣获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五星级志愿者等荣誉称号;荣获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奇瑞21世纪东方之子奖学金、黄乾亨奖学金等。
马俊彦,中共党员,2011级法学理论博士研究生。本科期间曾担任班长、团支书。参与浙江大学第11期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SRTP),作为立项人获得校级优秀项目。论文《C2C交易模式下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发表在《宁波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
奖惩情况:曾荣获学业优秀二等、三等奖学金,三井住友、三星、南都外设奖学金。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
陈益凤,中共党员,2011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本科期间曾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兼任学院党建工作中心负责人和党校秘书长,曾在上海市政府(市科技党委)挂职担任市科技团工委书记助理。
奖惩情况:曾获国家奖学金, 获校综合一等奖学金两次,校级综合二等奖学金一次。连续两年获校级优秀团员称号;获校三好学生称号;连续两次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连续两次被评为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上海市优秀毕业生。
公示期从2011年9月26日至2010年9月28日。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及上级党组织反映。反映问题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光华法学院团委 电话:86592771;86592728 地点:之江校区主楼107
Email: zdfxyxgb@zju.edu.cn。
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
201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