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经学生申请, 光华法学院主修专业确认指导小组审核同意,附件中名单为2010级法学主修专业确认学生,若有异议,请于名单公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光华法学院主修专业确认指导小组提出。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教育中心
201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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