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文件
院团字[20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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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席蕴俊、洪俊杰同学公益维权行为的通报
各团总支、团支部、各位团员:
在历时五个月诉南京“双引号”公司事件中,我院2009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席蕴俊以及2007级本科生洪俊杰通过公益诉讼的形式为浙江大学47名贫困大学生挽回经济损失达10万余元(具体事迹见附件)。
席蕴俊同学和洪俊杰两位同学致力于公益维权,心向正义的事迹感动了众多师生。鉴于席蕴俊和洪俊杰在诉“双引号”事件中的突出表现,经院团委研究决定,给予表彰通报。
希望席蕴俊同学和洪俊杰同学再接再厉,热心公益、学以致用。希望法学院各位团员积极向席蕴俊同学和洪俊杰同学学习,饯行“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院训。
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
2011年11月13日
附:席蕴俊、洪俊杰诉“双引号”公益维权事迹
公益维权,心向正义
——席蕴俊、洪俊杰诉“双引号”公益维权事迹
席蕴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09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洪俊杰,原2007级本科生(现为浙江大学“1+2”模式免试研究生,目前在贵州湄潭支教)。他们都是看似平凡的浙大学子,却以不平凡的事迹感动和激励着身边的人。席蕴俊、洪俊杰运用自己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通过公益诉讼的形式为浙江大学47名贫困大学生挽回经济损失达10万余元。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书写了对正义价值的追求。他们的行动感动着浙大师生,激励着全校同学学习他们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精神。
偶然情况下,席蕴俊同学看到CC98论坛范XX同学发布的求助帖,控诉“双引号”文化咨询公司以“完美”的职业培训计划诱使其交出了高昂学费并签订了合约,但事后的培训内容却有名无实,空洞浮夸,待范同学发觉受骗索要退款时,却遭无理拒绝甚至以违约起诉相威胁。范同学深感愤怒的同时也倍显无助,求助于法学院同学的帮助。席蕴俊同学对已知受害同学达47人之多表示震惊,出于法学院学子内心的正义和社会责任感以及对学弟妹的同情,他挺身而出决定凭借自己所学的知识帮助这些受害同学讨回公道,维护其合法权益。同在泽大律师事务所实习的2007级法学本科生洪俊杰同学知道此事后亦参与进来,协助席蕴俊同学开展一系列工作。
从立案的前期准备到调解协议的执行,对于初出茅庐的席蕴俊和洪俊杰而言,无疑会遇到重重困难,但他们毫不畏难止步,克服了一切困难。4月1日到9月5日,在这长达五个月的时间里,席蕴俊和洪俊杰同学做了以下细致而又专业的工作:案情了解-证据搜集-立案-当事人和解开庭与庭后调解-执行。
决定帮助受害学生之后,席蕴俊同学便多达10余次从之江校区前往紫金港校区召集所有受害者开会以全面了解案情。经过席蕴俊和洪俊杰前期对案件的了解和分析,他们决定从如下证据入手:证明对方强制缔约过程的证据、以往的新闻报道、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工商登记档案、证人证言。然而,要获得这些材料可真是不简单。
立案的工作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不管是前期的搜集资料、确定被告主体信息的过程,还是立案后要周旋,不同形式的和谈、调解过程,都花费了席蕴俊同学和洪俊杰同学非常大的精力,而与这些受害同学签订合约的也是不同名称的公司,这使得整个诉讼过程变得更加复杂。为了整理这些材料,席蕴俊同学和洪俊杰同学忙碌了一整周,将所有的同学按照缔约对象的不同分成六大类。由于人数太多,光起诉材料就有1000多页,堆起来有一个人的手臂长,可以想象这是一个多么繁杂的案件!在准备了足够的证据材料后,唯一缺少的便是起诉状。为了写好这份起诉状,席蕴俊请教了资深律师,最终决定按照当事人和被告情况的不同分成三类来起诉。
经过与西湖法院长达三天的沟通与协调,最终成功立案。随着立案成功和事件的进展,席蕴俊和洪俊杰也受到了各方的压力。首先是立案后被告对席蕴俊同学进行电话、拦截等方式的骚扰和威胁,同时也派人到学校学生处骚扰。他们也曾假意提出和解。对方软硬兼施的手段并没有动摇席蕴俊和洪俊杰公益维权的决心,因为在他们心中唯有一个信念:为浙江大学的这些受害者讨回应有的公道。
2011年5月19日是本案开庭的日子。从上午9:00到下午6:00,经过长达8个小时的唇枪舌剑,席蕴俊同学向法官和被告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逻辑推理能力,其为当事人据理力争的形象给主审法官和浙大同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经过多大10余次电话和现场的沟通,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2011年6月21日,浙江大学47名学生与南京双引号文化咨询公司在西湖区人民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双引号”公司同意赔偿受害同学47人共计10万1千元。
在本案的进行过程中,由于课程繁忙,“白天上课,晚上分析案情、书写案件材料”成为那段时间席蕴俊和洪俊杰的生活常态。本案结案后,受害者同学多次提出要给席蕴俊和洪俊杰同学金钱补偿,均遭到他们的婉言拒绝。为了表达对席蕴俊同学和洪俊杰同学的感激和谢意,他们联名请求学校对这两位同学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