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博教育】关于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03-19 点击次数:4382
1.复试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为加强对考生外语的应用能力与水平的测试,所有复试的考生都要参加外语笔试和听力的考核;专业课主要采用面试方式。
2.复试合格标准:复试总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录取时初试和复试的比例:初试与复试成绩各占70%和30%,计算出考生的最后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初试总分不进行抵扣。
4.复试中英语笔试、听力和专业面试的比例:复试所占的总成绩的30%中,专业面试20%;外语笔试5%;外语听力5%。
5.复试方案和程序:
时间 | 内容 | 地点(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 备注 |
3月26日下午 1:00-2:00 | 学院资格审查 前提:(1)符合2012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考生在学院审查并复试前必须通过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的报考资格审查)。 (2)初试成绩符合“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 | 曾宪梓楼103 | 浙江大学应届本科生持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其他复试考生携带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合格的资格审查表;所有复试考生携带身份证等有效个人身份证件,以及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
3月26日下午 2:15-3:00 | 外语听力、笔试(通过学院资格审查的复试考生)。 | 曾宪梓楼103 | 请考生自己携带钢笔或水笔等。 |
3月26日下午 3:10-3:30 | 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复试考生复试抽签。 | 曾宪梓楼103 | |
3月27日下午2:30-晚上 | 法学硕士考生复试,各考生根据自己报考专业到相应的学科点参加复试。少民骨干计划、西北高校定向以及单考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专业参加复试。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7号楼101 民商法学:7号楼106 刑法学:7号楼213 经济法学:7号楼206 法学理论:3号楼202 诉讼法学:3号楼204 国际法学:3号楼205 考生休息室:7号楼203、209 |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复试包括专业复试和英语口语复试。 |
3月28日上午 8:30-晚上 | 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 | 7号楼106 考生休息室:7号楼111 |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抽签号,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复试包括专业复试和英语口语复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