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 光华法学院法学专业2013年(2009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09-17 点击次数:2966
我校推荐2013年(2009级)免试生工作已经启动,为保证本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关于推荐2013年免试生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 朱新力 胡炜
组员: 吴勇敏 梁上上 吴卫华 吴竹群 李华
二、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的分配文件,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分配如下(不含竺院):
学生人数 | 校内硕士 | 校外硕士 | 直博生 | 专业学位 |
109 | 4 | 5 | 5 | 4 |
三、推荐工作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初选小组根据推荐条件按分配名额1:1.3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进入面试,面试后按分配名额推荐人选并排序。
3.学院将推荐名单报学校审定,审定后名单在校网上公示一周。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查明情况进行处理。未经公示的推免无效。
4.已列入正式推免生名单的学生,要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领取免试生校验码、签定协议书。
四、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9月21日16:00前,符合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的学生登陆现代教务管理系统递交申请,并向院本科教学中心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2.9月21日,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初选小组根据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1:1.3差额初选,9月25日学院根据推荐条件按分配名额1:1.3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3.9月29日16:00前,跨院系推荐的学生向本科教学中心提交跨院系推荐表及相关申请材料。
4.9月30日,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面试小组完成对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
5.10月10日,将推荐免试的初选名单报本科生院学籍管理中心。
6.10月12日前,学院完成向外校推荐免试生,具备外推资格的学生本人也可自行向外校推荐。
7.10月15日,学校行政网页公布初选名单,公示一周,研究生院同时公布各院系拟录取名单。学籍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8206236;研招处联系电话:87952381,87952663。
8.10月22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免试生正式名单并公布。已列入正式名单的推荐硕士生、直博生、专业学位生,凭学生证到学院本科生教育中心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免试生校验码并签承诺书。10月22日-31日期间凭免试生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http://yz.chsi.cn)报名。直博生在备用信息栏注明“本校直博”,在备用信息1栏注明“报考导师姓名”。
9.10月22日前学校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交学院本科生教育中心,学院签署推荐意见(盖章)后,于10月23日上午9:00前将推荐免试生(包括推荐硕士生、直博生、专业学位生)表交学籍管理中心。
10.11月10-14日,推荐免试生(含推荐硕士生、直博生、专业学位生)凭身份证、学生证、网上报名号和到浙江大学图书馆(玉泉)确认,缴费、拍照(推荐到外校的免试生到杭州市招办确认、缴费、拍照)。
四、特别提醒
直博生推荐的基本要求:
1.推免排名在所在专业60%前,并取得有效总学分125分(五年制为165分)以上,经学院初审按专业学制年限能预期毕业。
2.外语成绩应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60分及以上,或托福≥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五级,GRE≥1600。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教育中心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201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