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走向世界的中国法哲学”课题申请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10-08 点击次数:155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走向世界的中国法哲学”课题申请指南
一、课题宗旨和立项原则
国际法律理论研究,已步入疏离主流话语霸权、建构多中心主义的“后全球化时代”。这为中国法律理论研究彻底摆脱依附于欧美法律理论的弱势地位、成为世界法学中的平等对话的主体,提供了一种契机。不过,唯有立基于中国的文化传统和秩序文明资源,才有能以自己的方式和主张来讨论法律中的基本问题,进而建设一种文化自主意义上的一般法律理论,以将前述的契机逐步转化成现实。因此,研究中国传统法哲学与法律文化,并将其概念范畴、制度设计和文明理念进行系统化和国际化,是中国法律理论获得主体性的必经之途。
国内在比较法及国际化意义上对中国法哲学进行系统研究和成果译介的大型建设项目,尚属空白。可供国际法律理论界研究的相关成果,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缺憾。本项目以“走向世界的中国法哲学”为研究主题,在全球化和现代西方理论传统的比照下,对中国传统法哲学和法文化进行再诠释。项目鼓励选择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经典文献中的重要学说或基本范畴,例如“道”、“德”、“情”、“义”、“理”、“礼”等概念,依据不同的历史时代、学说背景和社会实践进行梳理、比较与阐发,并以专著的形式予以系统化表述。
二、课题类型、研究内容及资助经费
(一)课题分类
重点课题,每个选题资助4万元(出版资助4万单列),共4项。
(二)选题
1.“重建爱的秩序----墨子法哲学的现代启示”:研究墨家“兼相爱、交相利”的秩序观及其现代启示,藉此比较世界主要文明之间各种爱的秩序观,通过它们之间的对话来寻找一种既在原则上具有普世性,又在具体形态上具有包容性的爱的秩序观。
2.“儒家美德法理学”:以礼、义、仁等概念为核心,立足于古典文本和西方美德伦理学的研究成果,对儒家美德观进行创造性、同情式的理解和解释,进而构建一种以儒家基本理念为核心的法律理论。
3.“先秦法家哲学和近代分析实证主义比较研究”:先秦法家和近代法律实证主义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以及法律的内在品性等方面有诸多共通之处,也呈现出巨大差异。研究两者的法治理论及其利弊得失,推进先秦法家法哲学思想的现代转化,挖掘中国法治理论本土资源。
4.“解释学与古典法律解释”:以判例和学说为素材,运用哲学解释学的理论分析古典法律解释的目的取向或哲学向度。在梳理、归纳古典法律解释中的哲学问题的基础上,以中国经验和哲学解释学成果为工具,建构一个能对古典法律解释实践进行体系化描述的解释理论。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对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2.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所有在编教师,含博士后研究人员。
3.每位课题申请人只能限报一项课题;超过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四、研究期限与结项要求
1.研究期间:2012年10月-2013年12月。立项后一周内签订《任务书》,2013年3月进行中期考核。原则上不允许延期。
2. 结项要求 :
发表1篇以上的光华核心期刊,并出版一本专著(出版资助学院单列经费)。
五、课题申请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2年10月20日截止。
六、申请材料
《申请书》电子版发至邮箱(sweetballet@126.com)。
联系人:常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