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校医保办关于2012年度本科生缴纳大学生医保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10-28 点击次数:590
根据杭政办【2009】10号文件规定,我校2012年度大学生城居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0元。参保学生享受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待遇(普通门急诊按学校原公费医疗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1、缴费对象:①2010级、2009级学生;②延期毕业的学生;③通过“立交桥”转入我校的学生。
2、免缴费对象:
①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学生(相应材料均在市医保备案);
②2008级入学(5年制、7年制)的已一次性交足规定学制内平安保险费的学生;
③2011级入学时已一次性预缴四年参保费(120元)的学生。
3、缴费方式:银行代扣。
4、扣款时间:2012年11月01日-11月09日
5、2012级新生的参保费:2012级新生在入学时已一次性预缴四年的参保费(120元),现按实际参保情况进行补缴和退费,补缴和退费仍按四年学制(120元)一次性预缴和退费。补缴和退费日期同上。
请相关同学提前把费用存入缴费专用银行卡(建行卡)。若因银行卡内金额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则影响学生本人医保待遇享受。
附件 1.2012年度本科生缴纳参保费名单
温馨提示:原有其他医疗险种(少儿保险、职工子女统筹保险等),现已终止待遇的,请务必到校医保办办理参加大学生参保手续。
咨询电话:医保办 87933519 87952584
校医保办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